第一节 繁简字
繁简字是字音字义相同而字形有繁简两体的一组字,其中笔画多的叫繁体字,笔画少的叫简体字(又称简化字)。由于汉字是由表意字发展而来的,所以很多字结构复杂、笔画繁多。在现在常用的五六千个汉字中,笔画在十画以上的约有三千来个。这给人们学习和使用汉字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为了书写方便,千百年来人们陆续地创造出一大批简体字,用以取代繁体字。五六十年代,政府有关部门把已广泛流传的简体字加以搜集整理,从1956年起,先后公布了四批简体字,共517个。经过几年的推行试用,到1964年文改会又作了部分调整,并根据简体字和简化偏旁类推的原则,又把1745个汉字进行了简化,发表了《简化字总表》,作为规范字体,正式公布使用。经过二十多年的使用,证明简化字绝大多数是科学的合理的,便于学习和使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也有少数字简化得不够合理,人们常常写错。为了纠正社会用字混乱,便于纠正乱造的简化字,1986年重新发表了《简化字总表》。重新发表时对个别字作了调整。这是我们现阶段用字的规范,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中指出:“我们要求社会用字以《简化字总表》为标准:凡是在《简化字总表》中已经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应该用简化字而不用繁体字;凡是不符合《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包括《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简化字和社会上流行的各种简体字,都是不规范的简化字,应当停止使用。”
应该说明,为了同已习惯使用繁体字的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广泛交往,为了培养一部分青年学生阅读古籍的能力,为了保持某些传统文化的本来面貌,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繁体字是必要的,也是政策允许的。把这些现象一律斥为滥用繁体字是不妥的,也是不利的。但除此之外,在非涉外单位和非旅游地区,在面向大陆一般读者的报刊书籍中,在向大陆观众的电视节目中,仍然大量使用繁体字,这就是滥用繁体字,应当禁止。因为这样作不仅不利于文字的规范化,而且还脱离广大群众,社会影响也不好。
为了帮助熟悉繁体字的人学习简化字,也为了帮助熟悉简化字的人学习繁体字,下面介绍一些汉字简化的方法和繁简字的对照规律。
汉字简化的方法主要有七种:
(一)更换偏旁,汉字大多数是合体字,把某字中的笔画多的偏旁更换为笔画少的偏旁,就可以把某字简化。更换的偏旁多数是形声字的声旁,新的声旁和简化字的读音一般都有一定的联系。例如:补(補)、达(逹)、窜(竄)、灯(燈)、态(態)、粮(糧)、歼(殲)、剧(劇)、袄(襖)等。自然,更换的偏旁不一定是声旁,也有形旁,如肮(骯)、艳(艶)等。简化字也不一定是形声字,也有会意字,如阳(陽)、笔(筆)、等;还有记号字,如汉(漢)、对(對)等。这类简化字共有155个。
(二)部分删改:把有些繁体字的部分笔画去掉或保留有特征的部分结构,也可把该字简化下来,如爱(愛)、丽(麗)、标(標)、奋(奮)、独(獨)、巩(鞏)、区(區)、币(幣)、虽(雖)、镊(鑷)、汇(匯)、厂(廠)、广(廣)、产(産)、枣(棗)、伞(傘)、类(類)、厌()、隐(隱)等。这类简化字共约95个。
(三)草书楷化:有些繁体字的草书笔画很少,又容易辨识,所以把它们的草书加以楷化,也造成了一批简化字,如报(報)、妇(婦)、东(東)、头(頭)、乐(樂)、过(過)、怀(懷)、还(還)、尽(盡)、齐(齊)、买(買)、为(爲)书(書)、韦(韋)等。这类简化字共有92个。
(四)选用古体异体:有的繁体字在古代本来笔画不多,后人给它加了偏旁,才使它的笔画多了起来;也有的繁体字,在古代就有另一种简单的写法。采用这些字较古的写法,代替它流行的笔画多的写法,这也是一种简化。例如个(個)、电(電)、云(雲)、气(氣)、朱(硃)、从(徙)、尔(爾)、万(萬)、网()、尘(塵)、无(無)等。这类简化字共27个。
(五)借字简化:借用一个笔画少的字,代替一个笔画多的字,也可以把字简化。借用来的字与新代替的字,在字义上虽然不同,但在字音上则多数相同或相近,少数不同。字音相同相近的有:党(黨)、几(幾)、圣(聖)、板(闆)、别(彆)、卜(蔔)、才(纔)、出(齣)、斗(鬥)、谷(榖)、刮(颳)、后(後)、回(迥)、困(睏)、里(裹)、面(麵)、仆(僕)等;字音不同的有听(yǐn)/聼(tīng)、适(kuò)/適(shī)、叶(xié)/葉(yè)、虫(huì)/蟲(chóng)等。这类简化字共有102个。
(六)新造简体:有些简化字是对原字作了较大改动造成的,其中少数在字形上与原字没有联系。例如画(畵)、卢(盧)、岁(嵗)、义(羲)、蚕(蠺)、护(護)、击(擊)、陆(陸)、卫(衞)、响(響)、忧(憂)等。这类字共有11个。
(七)类推简化:《简化字总表》规定,132个简化字可以作简化偏旁使用,人们可以利用它们和另外的14个简化偏旁,对繁体字类推简化。例如“貝”已简化作“贝”,则凡以“貝”为偏旁的字,都可以简化,即“則”可简化为“则”、 “责”可简化为“责”、“嬰”可简化为“婴”等。这类字数量很大,仅《简化字总表》第三表即列有1753个。
简化字和繁体字的关系,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等同关系:繁简字绝大多数是一对一的。这类字比较容易掌握,只要把繁体字或简化字记住就行了,如国与國、学与學、递与遞、隶与等。
(二)归并关系:本来是意义不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字,只是因为读音相同或相近,就归并成一个字,用一个简化字来表示。例如“余”是第一人称代词,而“餘”则是剩余的意思,两字本来绝不相混。“残年餘力”(《列子·汤问》)的“餘”,不能写成“余”;同样,“仆夫悲余马怀兮”(《离骚》)的“余”,也不能换成“餘”。现在两字都以“余”为代表, “余”可算“余”“餘”的归并字。这类字不少,要逐个记住。例如:
谷 谷(山谷)、毂(五穀)
只 只(仅仅)、隻(量词)
丑 丑(地支)、醜(醜恶)
几 几(几案)、幾(幾何)
折 折(折断)、摺(存摺)
里 里(里程、公里)、裹(裹外)
干 干(干戈)、斡(才斡)、(树
)
台 台(古读yí,我)、臺(楼臺)、檯(檯子)
发 發(發出)、髪(头髪)
复 復(反復)、複(複杂)
(三)半归并关系:有的繁体字本来有几个义项,简化时把它的部分义项归并入一个笔画少的字,其它义项仍由原字表示。例如:
徵 徵的徵召、验证、徵求等义,简化后归并入“征”;徵又音zhǐ,是古代五音之一,仍作“徵”。
乾 乾的乾(gān)燥义,简化后归并入干;乾(qiān)坤、乾(qiān)隆中的乾,仍作乾。这种情况也值得注意。
认识繁体字的人怎样学习简化字?基本作法有两种:一种是分散学,在阅读时遇到不认识的简化字,就当作生字去查字典,一个一个去认;一种是集中学,按简化规律一组一组去认。如果要分散学,查字典时要先查检字表,根据检字表提供的页码去查,就能查到。《新华字典》把简化字作字头,把相关的繁体字放在其后的括号里;所以,不查检字表难于找到。如果要集中学,就需要一本《简化字总表》。该表共分三表,重点学第二表,其次学第一表,第三表可以不学。因为第三表是由第二表所收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类推出来的;所以,学会了第二表,自然就能类推出第三表。学习简化字,要注意归并字,分清在什么意义上简化,在什么意义上不简化。
熟悉简化字的人怎样学习繁体字呢?办法同上,不过在查检字表时要查繁体字,查正文时注意括号内的字。由于繁体字结构复杂,由简体学繁体困难要大一些,须要记忆的东西要多一些。但只要掌握繁简对应规律,困难也不难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