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古今字
古今字是不同时代记录同一个词(或语素)先后使用的不同形体的一组字。使用年代较早的是古字,使用年代较晚的是今字。汉字历史悠久,应用范围又十分广泛,由于字数的增加、字义的发展、语音的变化等原因,不同时代人们的用字习惯必然会不同。同一个意思,古代人用甲字表达,后代人用乙字表达,这种情况是不少的。为了帮助后人读懂古书,训诂学家们对这种现象进行了研究,并创造了古今字的概念。东汉郑玄在给《礼记》作注时,首先使用了这个概念。他在《礼记·曲礼下》“予一人”的句下注道:“余、予,古今字。”他在给《尚书》、《诗经》作注时,常说:“,古
字。”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里,搜集了大量古今字,并强调说:“凡读经传,不可不知古今字。”
按照字义之间的关系,古今字可分为两类:一类字义完全相同,一类字义部分相同。字义完全相同的实质是异体字的一种,不过它们是古今字形不同,两字使用的年代有明显的先后差别,与一般的异体字不同。它们中的古体往往只出现在产生较早的书籍中,如/塊、
/法、
/秋、壄/野、
/饮等。它们的关系是一一对应的,比较单纯,一般不造成混淆,今字的产生不涉及汉字的孽乳分化。字义部分相同的,今字的产生是汉字在发展中孽乳分化的结果,如反/返、从/纵、取/娶、孰/熟等。这类今字的产生是由于古字义项太多,人们为了在字形上区别多义字,就在古字上加添偏旁或改换偏旁,有时也不利用古字,直接另造新体。例如“孰”字,本义是生熟的熟,例如《左传·宣公二年》:“宰夫腼熊蹯不孰,殺之。”意爲厨師煮熊掌没煮熟,晋靈公就殺了他。“孰”常被假借當誰、什么講,后在“孰”字上加一火旁,寫作熟,表本羲。再例如“禽”字,《説文》説是走獸總名。《戰國策·趙策》:“虎將即禽,禽不知虎之即已也。”意思是虎將走近走獸,而走獸不知道虎將走近自己。“禽”又當飛禽講。《爾雅·釋鳥》:“二足而羽謂之禽,四足而毛謂之獸。”“禽”又是姓。后來就在“禽”字上加一個手旁,造一個“擒”字,専當捕捉講。杜甫《前出塞》詩:“射人先射馬,擒贼先擒王。”再如“反”字,本羲是反手翻過來。《說文》:“反,覆也。”《苟子·非相》:“葉公子高入據楚,誅向公,定楚國,如反手爾。”“如反手爾”意思是像翻手一樣容易。“反”又指正的對面,如“適得其反”。又當回歸講,如《楚辭·國殤》:“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遠。”“往不返”即出去了不返回。“反”又當反省講,如《淮南子·記論》:“紂居於宣室而不反其過。”“不反其過”即不反省自己的錯誤。“反”又當類推講,如《論語·述而》:“舉一隅而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反”還可當造反、背叔、違背講,如此等等。后來人們在“反”字上加了辶旁,寫作“返”,讓它専門表示回歸羲,如《孫子兵法·行軍》:“粟馬食肉,軍無懸缶,不返其舍者,窮寇也。”“不返其舍”即不返回他們的住所。再如“胃字,《説文》説是“谷藏也”,是五臓之一,但在上古又常被假借去當説講,如《孫臏兵法·客主人分》:“所胃善戰者,便 (势)利地者也。”后來就在胃上加一言旁,寫作“謂”,専當説講。這樣孰/熟、禽/擒、反/返、胃/謂,就是字羲部分相同的古今字。
由古字分化出來的今字,按它舆古字字羲的關系,又可分爲三種情况。
(一)今字表古字的本羲:如果一個字常常被假借去表示别的意思,形成“正羲被借羲所奪”(王筠《説文釋例》)的情况,有時人們就爲它的本羲另造新字,這就是某些人所説的“本字后造”。例如“其”,本羲是簸箕,“其”常被假借去作第三人稱代詞,人們就又造“箕”字,表簸箕意。一個字如果引申羲較多,人們有時也爲其本羲另造新字。例如“益”,本義是器中水多外流,引申羲有增加、利益、富饒、资助等。爲了突出本羲,另造“溢”字。這種情况不少,如止/趾、然/燃、莫/暮、正/征、或/國(今简化为国)、要/腰、采/採、匡/筐、匪/篚、求/裘、陷/陷、隊(队)/墜(坠)、自/鼻等,都是古字表假借义或引申义,今字表本义的古今字。
(二)今字表古字的引申义:一个字如果引申义较多,人们有时为其中的一个引申义另造新字。这就是“本字义多,既加偏旁,则只分其一义也”(王筠《说文释例》)的一种情况。例如“取”的本义是割取耳朵(古人在战争中以割取敌人耳朵作杀死敌人的证明,回营邀功),引申义有捕取,猎取、求取、娶妻等,人们就造一“娶”字,专表“娶妻”义。“昏”的本义是黄昏,古人的婚礼有的在黄昏举行,所以引申有结婚义。另外引申义还有昏暗、糊涂、失去知觉等,人们又造一“婚”字表结婚义。其他如竟/境、贾/價(价)、道/導(导)、章/彰、责/债、弟/悌、反/返、非/诽、没/殁、解/懈、从/纵、度/渡、见/现、被/披、卷/捲、席/蓆(席)、坐/座、中/仲、景/影等,也都是古字义项多,今字分表一个引申义的古今字。
(三)今字表古字的假借义:一个字如果常被假借,人们也可能为它的假借义另造新字。这是“本字义多,既加偏旁,由只分其一义也”的另一种情况。例如“辟”,本义为法,假借义有逃避、偏僻、宠爱等,因此另造避、僻、嬖等字,以分别表示一个假借义。其他如风/讽、直/值、考/拷、师/狮、栗/慄、田/畋、说/悦等,也都是古字表本义和引申义(如果有的话),今字表假借义的古今字。
在字义部分相同的古今字中,也有少数不是汉字孽乳分化的结果,两字也没有造字相承的关系,例如余/予、谊/义、熊/疲等。它们所以形成古今字的关系,是人们用字习惯改变的结果。
古字和今字一般是一对一的关系,但也有少数是一个古字和几个今字分别对应的情况,形成几组古今字。例如“采”的本义是摘取,如《诗经·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采”又有引申义搜集,如采诗、采风。又假借为彩色,如《尚书·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五采”即五种彩色。由彩色又引申为有彩色的绸、币义,如《史记·周本纪》:“召公奭赞采。”张守节正义:“采,币也。”为了区别各义,造“採”(今又简化为采)表摘取、搜集义,造“彩”表彩色义,造“綵”表彩色的绸、币。这样就形成了采/採(采)、采/彩、采/綵三组古今字。再如“奉”的本义是捧着,如《周礼·曲礼(上)》:“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引申为进献,如《周礼·地官·大司徒》:“祀五帝,奉牛牲。”再引申为给与(进献的反义),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秦违赛叔而以贪勤民,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敌不可纵。”再引申为接受。如《史记·田儋列传》:“臣亨陛下之使郦生,今闻其弟郦商为汉将而贤,臣恐惧,不敢奉诏,请为庶人,守海岛中。”又假借为奉禄义,如《战国策·赵策》:“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而挟重器多也。”为了区别字义,造“捧”表本义,造“俸”表俸禄义,其他各义仍由“奉”表示。这样,就形成了奉/捧、奉/俸两组古今字。类似的情况还有共/供、共/拱、共/恭、敝/蔽、敝/弊、厉/励、厉/砺等,都是一个古字对应几个今字。了解它们的对应关系,对理解字义,阅读古书,是十分有用的。
古今字中的古和今,只是相对而言的,并无定时。对此,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里曾明确指出:“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非如今人所言古文籀文为古字,小篆隶书为今字也。”颜师古在给《汉书·司马相如传》作注时,把“绔”看成“袴”的古字,可是在“褲(今简化为‘裤’)”字通行以后,“袴”又变成“裤”的古字。
人们容易把古今字看成本有其字的通假关系,这是不对的。今字在某一意义上可以代替古字,但这不是通假关系。因为在今字产生以前,人们只能用古字,当地无所谓通假。今字产生以后,古字本可不再使用,但是由于人们用字习惯不同,有的人还在使用。这也不是通假,而是用了古字。而本有其字的通假,本字与通假字都早已存在,无所谓谁古谁今,只是临时用了同音字,这与古今字的关系迥然不同。对此,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曾经作过分析:“譬如说,人们总以为先有一个‘悦’字作为本字,只是经常写一个‘说’来代替它。这是一个误解。既然是先有一个本字‘悦’,为什么在上古的经书中不用,倒反写成‘说’呢?合理的解释只能是:上古没有‘悦’字。战国时代有些书(如《庄子》),‘说’、‘悦’并用,可能是后人改的。经书不用‘悦’字,是因为后人认为它是‘经’,不敢改,所以才维持了原样。许慎《说文》没有收‘悦’字,这说明许慎时代‘悦’字或者还没有产生,或者是产生了,但因为它是‘俗字’,所以没有收。”应当承认,如果不了解古今字的渊源,很容易把古今看成通假字。
前面说过,字义完全相等的古今字实质是异体字,字义部分相同的古今字在一定的语言环境里可以互换,使古今字与异体字更容易混淆。但古今字和异体字又各有所指,两者是从不同角度研究问题的。古今字是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讲的是古今用字差异;异体字是从共时的角度看问题,讲的是同音同义异形。另外,异体字可在任何语句里互相换,而古今字只在一定的语句里可以互换。
应当说明,现在学术界对古今字的理解并不一致。有人说的古今字只是字义部分相同的分化字,有人说的古今字甚至只是在造字上有相承关系的分化字,这与传统的说法是有不小差距的。传统的说法只是指出古今字对应关系,目的是帮助人们读古书。现在有人进一步去探讨汉字的孽乳分化,研究古今字的发展规律。应当说,这种探讨是有益的,但不应因此缩小古今字的范围,只承认分化字是古今字,而不承认其他的古今用字不同的字也是古今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