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道德
1.道德的概念
道德是指人类在社会生活中,为了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依靠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所维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善和恶、荣誉和耻辱、正义和非正义等作为评价标准,并逐步形成一定的习惯和传统,以指导或控制人们的行为。
道德作为一种概念,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物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在中国古代,“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或人们必须遵循的社会行为的准则、规矩、规范。“德”即“得”,指人们认识“道”、遵循“道”,内得于己,外施于人。外施于人称为“德”。《论语》中有“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这里的“德”指人的品质,“以德报德”指人的行为;“为政似德”指道德教育和道德感化。中国最早把“道”与“德”作为一个概念使用的是战国末期的荀子。他在《劝学》篇中说:“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意思是说,如果做任何事情都能按“礼”的规定,就达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在中国思想史上,道德有时指人的思想品质、修养程度、善恶评价,有时指风尚习俗和道德教育活动,但主要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在西方的古代文化中,道德指风俗、习惯,也含有原则、规范、品质及善恶评价的意思。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一些思想家虽然从不同时代、不同角度,探讨了道德、道德起源、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理想、道德评价等问题,但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的局限,都未能做出科学的解释。
只有马克思主义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实践中,从无产阶级的立场和利益出发,才科学地解释了道德的含义。认为道德是依靠内心信念、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各种形式的教育力量,以善和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为标准去评价人们的各种行为,调整人们之间的、个人与社会的各种关系,指导、控制人们的社会行为。
道德与法不同,它没有强制性。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规范在社会生活中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的。道德由一定的社会基础决定,并为一定的阶级服务。
2.职业道德
所谓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恩格斯指出:“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为,都各有各的道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的特殊形式。职业道德的出现,与社会分工的发展相联系。原始社会的大分工,是原始职业分工的雏形,包含了职业道德的萌芽。
随着奴隶社会职业分工的日益发展,使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为了调整不同职业内部、不同行业之间,以及每个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便产生了职业道德。由于职业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因而职业道德比婚姻家庭道德、社会公德更能反映一定社会、一定阶级的道德要求和道德面貌。在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和我国战国时的《周礼》《考工记》中就已提出了职业道德的规范。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一文中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一定的生活活动方式,就形成一定的职业活动。职业的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的、阶级的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反映着行为的道德调解的特殊方向,又带有具体职业或行业活动的特点,是一般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重要补充。
职业道德的含义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职业道德是一种职业规范,受社会普遍的认可;
(2)职业道德是长期以来自然形成的;
(3)职业道德没有确定形式,通常体现为观念、习惯、信念等;
(4)职业道德依靠文化、内心信念和习惯,通过员工的自律实现;
(5)职业道德大多没有实质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6)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是对员工义务的要求;
(7)职业道德标准多元化,代表了不同企业可能具有不同的价值观;
(8)职业道德承载着企业文化和凝聚力,影响深远。
每个从业人员,不论从事哪种职业,在职业活动中都要遵守职业道德。要理解职业道德需要掌握以下四点:
首先,在内容方面,职业道德总是要鲜明地表达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它不是一般地反映社会道德的要求,而是要反映职业、行业以至产业特殊利益的要求;它不是在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而是在特定的职业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因而它往往表现为某一职业特有的道德传统和道德习惯,表现为从事某一职业的人们所特有的道德心理和道德品质,甚至造成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们在道德品貌上的差异。如人们常说的,某人有“军人作风”“工人性格”“农民意识”“干部派头”“学生味”“学究气”“商人习气”等。(https://www.daowen.com)
其次,在表现形式方面,职业道德往往比较具体、灵活、多样。它总是从本职业的交流活动的实际出发,采用制度、守则、公约、承诺、誓言、条例及标语口号之类的形式,这些灵活的形式既易于为从业人员所接受和实行,而且易于形成一种职业道德习惯。
再次,从调节的范围来看,职业道德一方面是用来调节从业人员内部关系,加强职业、行业内部人员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它也是用来调节从业人员与其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用来塑造本职业从业人员的形象。
最后,从产生的效果来看,职业道德既能使一定的社会阶层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职业化”,又使个人道德品质“成熟化”。虽然职业道德是在特定的职业生活中形成的,但它绝不是离开社会道德而独立存在的道德类型。职业道德始终是在社会道德的制约和影响下存在和发展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之间的关系,就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任何一种形式的职业道德,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着社会道德的要求。同样,社会道德在很大范围上都是通过具体的职业道德形式表现出来的。同时,职业道德主要表现在实际从事一定职业的成人的意识和行为中,是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成熟的阶段。职业道德与各种职业要求和职业生活结合,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形成比较稳定的职业心理和职业习惯,以至于很大程度上改变人们在学校生活阶段和少年生活阶段所形成的品行,影响道德主体的道德风貌。
3.职业道德的特点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职业道德具有以下特点:
(1)职业道德具有适用范围的有限性。每种职业都担负着一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职业义务。由于各种职业的职业责任和义务不同,从而形成各自特定的职业道德的具体规范。
(2)职业道德具有发展的历史继承性。由于职业具有不断发展和世代延续的特征,不仅其技术世代延续,其管理员工的方法、与服务对象打交道的方法,也有一定历史继承性。如“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从古至今始终是教师的职业道德。
(3)职业道德表达形式多种多样。由于各种职业道德的要求都较为具体、细致,因此其表达形式也多种多样。
(4)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纪律性。纪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但它是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一种特殊的规范。它既要求人们能自觉遵守,又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就前者而言,它具有道德色彩;就后者而言,又带有一定的法律色彩。就是说,一方面,遵守纪律是一种美德;另一方面,遵守纪律又带有强制性,具有法令的要求。例如,工人必须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军人要有严明的纪律等等。因此,职业道德有时又以制度、章程、条例的形式表达,让从业人员认识到职业道德又具有纪律的规范性。
4.职业道德的社会作用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具有社会道德的一般作用,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自身的特殊作用,具体表现在:
(1)调节职业交往中从业人员内部以及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间的关系。职业道德的基本职能是调节。它一方面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内部的关系,即运用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职业内部人员的行为,促进职业内部人员的团结与合作。如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要团结、互助、爱岗、敬业,齐心协力地为发展本行业、本职业服务。另一方面,职业道德又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如职业道德规定了制造产品的工人要怎样对用户负责;营销人员怎样对顾客负责;医生怎样对病人负责;教师怎样对学生负责等等。
(2)有助于维护和提高本行业的信誉。一个行业、一个企业的信誉,也就是它们的形象、信用和声誉,是指企业及其产品与服务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程度,提高企业的信誉主要靠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高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有效保证。若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很难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和提供优质的服务。
(3)促进本行业的发展。行业、企业的发展有赖于高的经济效益,而高的经济效益源于高的员工素质。员工素质主要包含知识、能力、责任心三个方面,其中责任心是最重要的。而职业道德水平高的从业人员其责任心是极强的,因此职业道德能促进本行业的发展。
(4)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职业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的主要内容。职业道德一方面涉及每个从业者如何对待职业、如何对待工作,同时也是一个从业人员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表现;是一个人的道德意识、道德行为发展的成熟阶段,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职业道德也是一个职业集体,甚至一个行业全体人员的行为表现,如果每个行业、每个职业集体都具备优良的道德,对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肯定会发挥重要作用。
5.职业道德修养
修养是一个合成词,“修”,原意指学习、锻炼、陶冶和提高;“养”原意是指培养、养育和熏陶。
所谓修养是指一个人为了在理论、知识、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所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善、自我提高的活动过程。修养是人们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道德品质必不可少的手段。
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学习和不断提高的过程,因而也是一个不断修养的过程。所谓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从事各种职业活动的人员,按照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在职业活动中所进行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使自己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达到一定的职业道德境界。
职业道德修养是一种自律行为,关键在于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任何一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一方面靠他律,即社会的培养和组织的教育;另一方面就取决于自己的主观努力,即自我修养。两个方面是缺一不可的,而且后者更加重要。
职业道德修养实质上就是两种对立的道德意识之间的斗争,是善和恶、正和邪、是和非之间的斗争。对于从业者来说,要取得职业道德品质上的进步,就必须自觉地进行两种道德观的斗争。职业道德修养上的两种道德观的斗争,有其自身的特点。它是一个从业者头脑中进行的两种不同思想的斗争。尽管这两种不同思想反映着复杂的道德关系,但它却是在一个人的头脑中进行的。对于职业道德修养,用形象一点的话来说,就是自己同自己“打官司”,即“内省”。正是由于这种特点,必须随时随地认真培养自己的道德情感,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上正确方面的主导作用,促使“为他”的职业道德观念去战胜“为己”的职业道德观念,认真检查自己的一切言论和行动,改正一切不符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东西,才能达到不断提高自己职业道德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