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的回纥使者与商人
2025年10月14日
(二)长安的回纥使者与商人
据《新唐书·回鹘传上》、《资治通鉴》卷二二五,大历十四年(779)七月条:先是,回纥使者来中国,常杂有“群胡”(昭武九姓等商人,伪服而杂居者),居留京师长安者往往多达千人,唐朝政府要供给他们生熟食物;群胡商人居赀殖产(积累财产)、开第舍(建造房屋),市肆美利尽归之,而且日纵贪横,长安官吏不敢过问;有的衣华服(唐人服装),诱娶妻妾。唐德宗即位后诏令:“回纥、诸胡在京师者,各服其服,无得效华人。”其酋长突董(可汗诸父)、翳蜜施、大小梅录等还国,装橐系道,有“马数千,缯锦十万”。
唐宪宗时,回鹘请“和亲”,有司度费用当五百万,不许。
唐穆宗即位后,回纥复遣使来请婚,许以太和公主(宪宗女)下降。回纥迎亲队伍有“部渠二千人,纳马二万、囊驼千。四夷之使中国,其众未尝多此。诏许五百人至长安,余留太原”,以减少外交礼仪支出费用。
史称“北狄贪没,唯利是视”。唐宪宗时,回纥使者与“摩尼僧”(摩尼教法师)至长安,“岁往来西市,商贾颇与囊橐(勾结、窝藏)为奸”[71]。西市胡商与摩尼法师来往的目的之一,就是谋取非法商业利益。元和十二年(817)二月,“遣回鹘摩尼僧等归国”[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