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创造了“中国的奇迹”。但是,我国地大物博,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十分不协调,尤其是东部与中西部之间、全国各省之间,经济差异十分明显。以2012年为例,东部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达到5.74万元,而中部和西部分别仅为3.34万元和3.13万元,不到东部的60%和55%。从省级数据来看,天津、北京和上海人均GDP分别为9.13万元、8.64万元和8.48万元,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8万元,更是比处于较低经济水平的贵州、甘肃的人均GDP超出3倍左右。尽管从2000年开始,国家也采取了“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一系列区域经济协调政策,对贫困地区亦进行税收优惠和转移支付等措施,但从以上数据来看各区域之间的经济差异仍然非常显著。经济发展不协调,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经济的长期平稳增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相应地,财政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地区经济实力的反映,而财政收入是财政能力的体现,既有收入作用,也有调节作用。经济水平的差异使得我国各区域在财政收入汲取和公共服务提供等多个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如“老、少、边、穷”地区,由于经济总量小、财政能力弱,往往收不抵支,有的地区甚至连公路、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都无法保障,更不用说提供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了。因此,缩小区域财政收入差异、均衡区域间的财政能力是促进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协调地区经济差距的基础和重要途径。

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分税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十八大报告中也指出,要“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重申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显然,地区间经济和公共服务差距的缩小和消除离不开政府和财政的作用。缩小区域财政收入差距、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已成为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在讨论这个课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中国的区域财政收入差异到底有多大?在长期情况下,这种差异是如何变化的?各种因素对差异的影响是什么?差异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原因的传导机制又是什么?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政策措施才能有效缩小差距呢?目前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否和我们的研究结论相匹配呢?清楚这些问题后,相关政策的制定才会有的放矢。在理论上,将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与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简单地看作因果关系联系起来,是不妥当的。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上,深刻认识我国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客观表现,揭示产生差距的主要因素,明确主要原因和深层原因的传导机制,是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目前,学术界更应对区域财政收入差异做全面、系统的研究,以对税制改革的路径调整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对区域财政收入差异进行研究,能够为缩小区域经济差距提供理论和实证基础。

本书从统计数据入手,采用多种计量方法,讨论我国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探讨如何有效地缩小差异。所有结论都是在实证基础上形成的,能够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更为可靠的实证依据。只有从具体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政策建议,才能从实质上保证相关政策措施有的放矢,从根本上缩小区域财政收入差异、均衡区域间的财政能力,从而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因此,本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下面的文献回顾可以得出,本书的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目前对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研究的不足,因此,本书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