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论

一、结论

本书通过研究我国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现状和变化趋势、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因素分解、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成因、转移支付对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调节效果以及房地产业调控对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调节效果,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通过讨论我国目前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现状及变化趋势,我们发现,除西部之外的各区域财政收入差异都呈现出缩小态势,省际基尼系数从绝对量上来说是最大的,虽然西部内部的基尼系数较小,但它的增幅最大。但是,如果按照区域分组观察东中西内部及组间的财政收入差异对总体的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贡献率,东中西部间的基尼系数贡献率最大。仅仅观察财政收入的基尼系数还无法明确判断财政收入的区域差异程度,所以我们以省际差异为例,比较了人均GDP和人均财政收入的基尼系数,尽管财政收入差异虽呈现出收敛态势,但仍然非常显著,远远大于GDP差异。为了更完整地反映区域财政收入差异,我们按照经济总体特征和经济结构特征划分出不同的经济区域,从而探讨这些区域之间的财政收入差异。与前述按照行政和地理因素划分的区域之间的基尼系数变化趋势相同,各经济区域间的财政收入差异总体也呈现出下降趋势。并且,按照经济总体特征划分的区域间的财政收入基尼系数远远高于按照经济结构特征划分的区域间财政收入基尼系数。这个结果说明,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差异会带来经济区域间财政收入的较大差异,而经济结构的不同并不会带来经济区域间财政收入的巨大差异。进一步,通过分析财政收入的区域流动性,我们发现财政收入的区域流动性在长期内大于短期,并且流动性从大到小依次为西部、中部、省际、东部和东中西部间。除西部外,其他各区域财政收入的流动性对财政收入差距都起到了正向的减小作用。

2.将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变化按照收入水平、地区排序和人口份额进行分解,我们发现区域间财政收入基尼系数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各区域财政收入水平的变化。按照财政收入来源的多种分类方式,包括财政收入项目、三次产业、不同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企业,我们对区域财政收入差异进行了基尼系数分解。测算结果显示,营业税、来源于第三产业的财政收入、来源于房地产业的财政收入、来源于股份公司的财政收入在区域财政收入差异中贡献最大。从财政收入的直接项目来看,营业税是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关键因素。

3.在理清了差异成因的传导机制后,我们采用GDP增长率、三次产业人均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等7项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得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对区域财政收入差异有很大影响,尤其是第三产业的非均衡发展是区域财政收入差异形成的主要原因。并通过2003—2012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均财政收入和第二、三产业人均GDP的面板数据模型使该结论得到了进一步验证。由于营业税是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关键因素,我们进而对营业税进行讨论。通过计算2003—2011年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营业税基尼系数,我们知道了行业差距是营业税收入水平的最主要差异。作为营业税的重要来源行业,近年来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在拉动第三产业发展和整体经济水平的同时,也加剧了各地区营业税的行业差距,进而影响财政收入的区域差异。由于房地产业与建筑业关系密切,所以,我们运用2000—2011年相关数据,对房地产业及建筑业营业税收入与营业税区域差异进行了协整分析。结果显示,房地产及建筑业营业税收入增加1%,营业税收入的区间基尼系数将增加0.34%。综合来讲,由于营业税是区域间财政收入差异的关键因素,作为营业税的最主要税源产业,第三产业的非均衡发展成为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主要原因。而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是第三产业的重要支撑,但各地区房地产业的发展水平具有巨大差距,从而成为导致中国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深层原因。

4.通过对转移支付的区域分配及其调节效果的分析,我们发现,总体来说现行的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区域财政收入差异,并且这种调节效果随着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的增加而扩大,调节效果由强到弱依次为东中西部之间、省际、东部、中部和西部内部。并且,通过计算转移支付前后财政收入的区域流动性指数,我们认为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全国各省之间财政收入的流动性,但却加重了东中西内部财政收入位次的僵化,不利于东中西内部财政收入差距的缩小。秩和检验结果表明,虽然目前的转移支付区域分配能够缩小财政收入差异,但是分配结构还有待优化,因为人均本级财政收入与人均转移支付的分布在很大程度上是无差异的,全国和东、中、西内部都存在人均本级财政收入多而转移支付反而多,财政收入少而转移支付反而少的省份,部分转移支付流向了财政收入多且财政缺口更大的经济发达地区,而不是财政收入少缺口相对小的经济落后地区,这显然与转移支付解决财政失衡、协调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职能相悖。东部地区本级财政收入和转移支付分布无差异的态势在减弱,但仍强于中西部,应继续重点调整其转移支付的地区分配;全国范围内和在中部地区,这种态势波动较大,但总体来说也呈下降趋势;虽然西部的这种态势在总体上弱于东部和中部,但近几年却在加强,因此也不能忽略其转移支付的合理分配。最后,我们还了解到东部的财政努力没有带来人均转移支付的增加,而中西部的财政努力度越高,人均转移支付越多。说明在这点上,中央的转移支付政策向中西部倾斜。优化转移支付区域分配的方向在于,增加对中西部的转移支付分配,采取多种形式激励其财政努力度,同时逐渐减少对东部的转移支付。具体来说,东部地区可以减少对京、津、沪和辽宁的人均转移支付,增加对山东、河北的补助。继续维持中部各省目前的转移支付分配比例,但总量上应增加。西部地区缓慢增加对内蒙古、宁夏、新疆、青海的补助,大力增加对广西、贵州和云南的财政补助。另外,还应继续增加对西藏和甘肃的转移支付。

5.我们通过考查房地产业各类主营业务收入对总体差异的贡献率,发现商品房销售对我国房地产业营业税的区域差异影响最大。而商品房销售与房价和销售量紧密相连,所以我们运用2003—2012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构建面板模型讨论了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的销售价格以及销售面积与房地产业营业税的数量关系。结果显示,房地产业营业税的最主要影响因素是住宅销售价格。于是,按照2013年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楼市调控的“国五条”要求,即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我们预测了2013—2017年住宅销售价格调控前后的区域间财政收入的基尼系数。我们发现,调控住宅销售价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区域财政收入差异,并且这种作用逐年提升。但是,我们预测2013—2017年房价调控后地方政府的效用指数后了解到,房价调控使地方政府的总效用下降了,即:房价下降带来的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缩小对地方政府的效用增加无法抵消因为房价下降导致的财政收入减少给地方政府带来的效用损失。所以,我们既应该将抑制高房价地区的房价上涨作为长期政策目标,缩小区域财政收入差距,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还应该注意通过各种方式对控制房价的地区进行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