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转移支付项目

三、我国转移支付项目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为了缩小地区间的财政收入差异,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国建立健全了转移支付制度。这时的转移支付制度包括体制补助、税收返还、专项补助等,但是还不够科学和规范。1995年,我国开始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此后又进行了多次调整。2002年,中央实施一般性转移支付,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现代转移支付制度。目前,我国的转移支付项目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2012年我国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项目具体如表6.1所示。

表6.1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

资料来源:财政部预算司网站http://yss.mof.gov.cn/2012qhczjs/201307/t20130715_966184.html。

由表6.1可知,我国的转移支付项目繁多,本书仅介绍主要的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