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税收返还
2025年09月26日
3.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中央政府按照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等方式向地方返还的税款。
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两税返还是税收返还中的最主要部分,2012年占比达到近76%[8]。两税返还是按照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财政收入额为基数,即消费税加上75%的增值税再减去中央下划收入。此后各年的两税返还额都是在1993年的基数上逐年增加,增长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平均增长率的0.3倍来确定。也就是说,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的计算公式为:上年度的两税税收返还×(1+0.3×当年的两税增值率)。
所得税基数返还。这项税收返还是按照核定的各地区所得税基数,对地方净上划中央的税收收入实行基数返还。以2001年为基期,根据中央和地方的所得税分享范围和比例,地方的核定所得税收入如果小于实际收入,差额就由中央返还给地方。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2009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燃油税费改革,就是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实行捆绑收费。这项税收返还就是中央给地方原有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损失的补助。返还数额以2007年养路费等六费收入为基础,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按一定增长率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