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社长黄和生
2025年10月13日
5.合作社社长黄和生
黄和生,1913年3月出生于贫苦渔民家庭。195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渔业合作社社长、东堍村党支部书记至退休。曾被评为县劳动模范,被选为党代表出席县党代会。男女老少都称他为黄社长。
1958年公社化时,东门全乡(2个岛)并为一个大队,黄和生任大队长、党支部书记兼信用合作社主任。大队不仅从事渔业生产,并增加了农业、畜牧业,还办起了食堂、网厂。“大跃进”时,他发动妇女围垦“三八妇女塘”“上下布袋塘”“南汇塘”等,办了许多大事和实事。在他的领导下,东门生产和经济快速发展,东堍村从原只有小舢板发展到8只机帆船张网,桩头最高年1000多株。又集体围垦堍头外塘、对面山水井湾塘,增加滩地80亩,扩大虾皮晒场,建起虾皮仓库和烘干房30余间。渔民生活得以改善,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人均收入居全县渔村之首。
黄和生一生勤俭节约办事业。所在东堍村是高收入大队,集体积累多,社员收入高,他却一贯勤俭节约,清正廉洁,不谋私,不浪费集体一分钱。出门开会多,从不大吃大喝、住高档旅馆。按政策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达到三满意。几十年来,全村从未欠国家银行和信用社贷款,是全县少有的一个渔业大队。
心底无私天地宽,黄和生当基层领导几十年,尽心尽责为人民服务,从不贪图私利。东门办信用社初期,他兼任信用社负责人。内部有人盗窃公款,不少人怀疑是他所为,议论纷纷,他因此背上“黑锅”。但他相信党和人民,仍照常工作,毫无怨言,终澄清事实,获得清白。任大队长和党支部书记时,事事带头干。计划生育工作难度较大,他让大女儿和亲属带头绝育。从不占用集体土地,自己劈山建房。由于事事以身作则,全村任务完成较好。1993年10月因病逝世,终年80岁。
(摘录自余维新主编《象山县渔业志》,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