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如何设立党组织?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领导。在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由批准其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村改社区应当同步调整或者成立党组织。村及以下成立或者撤销党组织,必须经乡镇党委或者以上党组织批准。”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根据工作需要,严格区分不同条件,确保成立党组织符合相关规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