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票人如何产生?
2026年01月20日
24.监票人如何产生?
《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监票人是指进行选举时,对投票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的人员。总监票人、监票人由选举人推荐提名,提交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或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监票人的一般工作职责是:投票前检查票箱,监督发放选票;投票时监督投票;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监督计票人清点选票,核实收回的选票数是否与发出来的选票数相等,并将核实情况如实报告会议主持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有效后,监督计票人计票;计票结束后,审核计票结果并签字。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将投票人数和收回的选票数加以核对,如实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监票人、总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

党支部委员选举选票(https://www.daowen.com)

说明:
1.党支部委员候选人4名,实行差额选举。每张选票应选名额为3名,多于规定应选名额为无效票,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为有效票。
2.选举人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符号”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符号”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3.如另选他人,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符号”格内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