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有何要求?
2026年01月20日
3.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有何要求?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是否进行延长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一、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本意见印发前已换届的党的基层组织,原则上从本届任期届满后,开始执行上述规定。”《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第二点意见则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党支部“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这就表明,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负有提醒做好换届准备的职责,应建立和履行相应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总之,在实际工作中,党的基层组织应严格依据这些规定,具体确定是否需要延长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如符合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要求,则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工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