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工作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村党支部要围绕自身工作实际,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力完成所承担的重点任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