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预选,即在正式选举之前,为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的预备性选举。预选的主要目的是产生与应选名额相等的候选人,使正式选举易于成功。(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