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传媒法定监管机构研究

第三章 英国传媒法定监管机构研究

在英国,针对不同传媒领域、不同内容有不同的监管模式。其中,对电子传媒领域实行的是法定监管,这与传统新闻自由理念所要求的拒绝政府干预有所不同,是在此基础之上的发展,目的是使电子媒体更好地服务于公共利益。在媒介融合大潮汹涌奔来之时,英国的传媒监管政策也在与时俱进,那就是将电信、广播电视、互联网纳入统一的监管机构,对它们进行统一的法定监管。除立法之外,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新的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运行。英国在2003年末建立的融合监管机构——通信办公室(Office of Communication,Ofcom)备受世人瞩目,它将广电网、电信网和互联网等信息传播网络以及邮政系统纳入同一个监管机构,取代了电信管理局(Office of Telecommunication)、无线电通信管理局(Radio Communications Agency)、独立电视委员会(Independent Television Commission)、广播管理局(Radio Authority)、广播电视标准委员会(Broadcasting Standards Commission)五个机构,全面负责英国电信、电视和无线电的监管。

通信办公室不能简单地被看作过去五个监管机构的综合体,因为无论从监管思路、制度,还是从监管效果来看,它都是一个崭新的存在,是英国传播媒介监管改革最为重要的成果。它的出现既顺应了全球媒介融合发展的趋势,也是对英国原有监管机构的承袭。通信办公室的设立,有独特的思想引导和深刻的文化、社会动因。本章关注通信办公室成立的法律基础、成立的过程、职能设置,及其在媒体监管方面所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