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后记
如果说从指导2009级的硕士生开始研究英国通信法和通信办公室算起,我对英国传媒监管的关注已经很长时间了。本书实际上还是我所主持的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媒介融合背景下我国的媒体政策与法律研究”的成果之一。2013年2月我进行项目论证和填写申报材料的时候,正值在牛津大学访学时期,那段时间正是英国议会就是否采纳莱韦森法官的报告所提的意见展开激烈辩论的时候。当时我就想开启对英国传媒法律问题的全面研究,于是将申报指南所列题目“媒介融合背景下我国的媒体政策与法律研究”擅自加了一个尾巴“兼与英国比较”。但等到项目批下来时,题目又被改回了原样,不过其中的论证则被保留了下来,于是在我的项目主要成果之外,有了这样一项副成果。
本书的研究工作和具体写作情况如下。我确定了全书的结构;提出了研究要求和写作原则;对各位作者的研究提出建议;对于各章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对全书内容做了最后的修订,撰写了导言。以下人员参与了本项目的研究、本书的撰写及相关工作。第一章由李丹林完成,其中第一节由李丹林和曹然(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专业2016级博士研究生)合作完成;第二章由李丹林完成,其中第二节由李丹林和王悦(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2018级博士生)合作完成;第三章由魏芳(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2009级硕士研究生)完成;第四章由秦浩轩(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2014级硕士研究生)完成;第五章由钟馨(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2012级硕士研究生)完成;第六章由韩雪莹(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2013级硕士研究生)完成;第七章由王伟亮(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2007届博士研究生)、陈娟(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专业2006级硕士研究生)合作完成;第八章由周丽娜(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2009级博士研究生、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教师)、郭艺凡(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2011级硕士研究生)合作完成;第九章由韩新华(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2017级博士研究生、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教师)完成。在本书最后修改、补充、完善的过程中,周丽娜博士、韩新华博士、曹然同学对于书稿修订也付出了很多努力。因此,在非属他们主要完成的章节,他们也是共同的作者。王悦同学参与了本书最后的完善工作。
最后,对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的编辑认真、细致、专业的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李丹林 于北京紫御华府
2018年小满之日拟就,小暑之日修订,完成于2020年七夕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