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举止

六 举止

通常意义上的“举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坐、立、走。

首先来说坐。在椅子普及以前,人们习惯在地上铺席子或兽皮,席地而坐。而上衣下裳的形制决定了在礼仪场合中,如果坐姿不好就会裸露腿部,大庭广众之下,确实不雅,所以人们在不断探索中形成了这样的姿势:双膝着地,臀放在脚后跟上,这种姿势又叫做跪坐。跪坐是最标准、最规范的坐姿,正式的场合都要这样坐,而且态度要端庄,不许半点儿含糊,就是要符合《礼记·曲礼》所说的“坐如尸”。古代“尸”的概念和我们今天理解的不一样,“尸”是代替死者接受祭祀礼的活人,最初古人祭祀祖先的时候,用活人来代替死者受祭,一般从死者孙子辈中选出。夏代的尸是站着受祭的,到了商周时期,尸受祭时采用坐姿,战国以后这种祭祀方式就逐渐消失,尸被牌位所取代了。因为是在祭祀仪式上,可以想象尸的坐姿该多么端正,表情多么严肃。

文征明《品茶图》,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坐姿除了跪坐,还有踞和蹲。两者非常相似,只不过蹲是竖膝而坐,而踞是伸足而坐。它们都是比较随便的坐姿,平常休息的时候,在平地上或较高的坐具上都可采用。如果两人是特别好的朋友,或上级不计较这些,在私下交往时坐姿也可以随便一点儿。如《世说新语》记载卫君长是温太真的长史,温太真非常喜欢他,经常带着酒肉到卫君长家去,两人整日饮酒,“箕踞相对”。但如果是在非常正式的会客场合,这种姿势马上要换掉,不然会被认为不礼貌,引起麻烦,即使是帝王也不例外。如《史记》卷八记载了这样一则历史故事:郦食其求见刘邦,刘邦正“踞床,使两女洗足”,郦食其没有下拜,而是作了个长揖,委婉地劝道:“您一定要诛灭无道的秦,就不应该踞坐着来见长者。”刘邦听了,急忙起来整理好衣服道歉,然后让郦食其上坐。《史记·田叔列传》还记载刘邦在征伐齐地的过程中路过赵,赵王张敖亲自端着食物来献,非常恭敬,但因为赵已臣服,所以刘邦非常傲慢,没有好脸色,“箕踞骂之”,引起赵国臣子的强烈不满,图谋造反。

在席上,如果不是跪坐,仅两膝着地,臀部不沾脚跟,腰板挺直,则为跽。如果想向人请教或向上级禀报,由跪坐转为跽也是一种礼节。如《史记》卷七十五记载冯驩乃游说秦王,秦王“跽而问之”:怎么才能使秦不被削弱呢?《魏书》卷一百八之三载:“南平王冯诞跽奏:‘请易服。’”有时跽也表示警惕。如《史记》卷七载鸿门宴上,项庄舞剑,想杀掉刘邦,被项伯拦住。在危急时刻,张良找来樊哙,樊哙带剑拥盾闯了进来,怒目而视,项羽非常紧张,“按剑而跽”,问是何人。一般情况下,如果会面已久,商谈的事也差不多了,这时变坐为跽,就有起身告辞的意思。

古人的席子经常分为两层,下层叫筵,上层叫席。因为要保持席子的干净,进入厅堂之前就要把鞋脱掉,而跪坐前要把袜子也脱掉,装在旁边预备好的箱柜内。《太平御览》卷三百七十载卫侯在籍圃建造了灵台,和众位大夫饮酒。“褚师声子袜而登席”,引起卫侯大怒。褚师道歉说:“我的脚有病,和别人不一样,我怕您见了恶心。”但是卫侯还是非常生气,褚师不得已走了,卫侯还愤愤地说:“必断其足。”另外,《礼记·曲礼上》说:“毋踖席,抠衣趋隅。”就是说不能用脚踏席子,应当提着衣服,走向席子的下角,从下角挪动到自己的位置。《礼记·曲礼上》还说:“虚坐尽后。”就是不吃饭的时候,坐要尽量靠后,表示谦虚。另外,要做到“敬无余席”,就是坐的时候要尽量靠近尊者,以便服侍和请教,以示亲近和尊敬。

唐代以后,座椅开始流行,人们就不再“席地而坐”了,和坐相关的礼仪也就主要体现在位次上。坐有一般方位上的要求,如古代宴席上有时以面朝东为尊,但因古代大家族中房屋的朝向不同,所以有时并不能完全照顾方位,而是分主次。如《红楼梦》第三回,写林黛玉刚进贾府,晚上在贾母房内吃饭,“贾母正面榻上独坐,两边四张空椅,熙凤忙拉了黛玉在左边第一张椅上坐了,黛玉十分退让。贾母笑道:‘你舅母你嫂子们不在这里吃饭。你是客,原应如此坐的。’黛玉方告了座,坐了。贾母命王夫人坐了。迎春姊妹三个告了座方上来。迎春便坐右手第一,探春左第二,惜春右第二”。可见长辈坐正位,以下按照身份和从长到幼的年龄次序,依次从左到右龙摆尾式落座。《红楼梦》第三回写林黛玉还到贾政住处,即东廊三间小正房内时,看到“正房炕上横设一张炕桌,桌上垒着书籍茶具,靠东壁面西设着半旧的青缎靠背引枕。王夫人却坐在西边下首,亦是半旧的青缎靠背坐褥。见黛玉来了,便往东让。黛玉心中料定这是贾政之位。因见挨炕一溜三张椅子上,也搭着半旧的弹墨椅袱,黛玉便向椅子上坐了”。可见,在屋内,男主人坐在东侧,女主人在西侧,而晚辈一般不坐炕上,炕下预备有椅子。

古代卑者或晚辈和尊者或长者在一起时,经常要站着。如《庄子·齐物论》载:“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答焉似丧其耦。颜成子游立侍乎前。”《庄子·天运》中孔子拜访老子,子贡也向老子提问,老子辩驳了他的说法,“子贡蹴蹴然立不安”。可见老子和孔子坐谈时,作为学生的子贡是站着的。《红楼梦》第二十三回,写宝玉到父亲贾政那里,“赵姨娘打起帘子,宝玉躬身进去。只见贾政和王夫人对面坐在炕上说话,地下一溜椅子,迎春、探春、惜春、贾环四个人都坐在那里。一见他进来,惟有探春和惜春、贾环站了起来”。迎春比宝玉大,所以不用站,但探春、惜春、贾环都比宝玉小,所以见到宝玉时要站起来。那么站姿应该如何呢?《礼记·曲礼上》说:“立如齐。”齐是指古代祭祀时的站礼。祭祀时站立着,上身弯曲像磬折一样,以表尊敬。站得位置也有一定讲究,如《礼记·曲礼上》说:“立不中门”,就是卑者不能站在门中的短木的中央,也就是说要站在门的两旁。《红楼梦》第二十三回,写宝玉来时,贾政住所的“金钏儿、彩云、彩霞、秀鸾、绣凤等众丫鬟都在屋檐底下站着呢”。可见她们都站在门旁。

身穿深衣的立俑(西汉),湖南省博物馆藏

对于女子,站立时手的姿势似乎没有什么特别要求,但男子的站姿通常是和手配合着的。如垂手立,《红楼梦》第三十三回,“宝玉唬了一跳,抬头一看,不是别人,却是他父亲,不觉的倒抽了一口气,只得垂手一旁站了”。在尊者面前,垂手站立是不能面对面的,必须侧过身去,再如《红楼梦》第八十四回,“只见一个小小厮往外飞走,看见贾政,连忙侧身垂手站住”。拱手立,就是双腿站直,两手抱拳稍拱,表示客气和敬意。《西湖游览志余》卷十七说杭人沈积中家藏进马图一幅,图中进马人“北向拱手立,容甚恭肃”,跟从的人“拱手立于其后,容亦恭肃”。叉手是两手交叉,叉手是比拱手礼更重的礼节,所以叉手立比拱手立更表示尊敬。《蜀中广记》卷八十五载慧觉禅师拜访台州的胜光和尚,正赶上胜光在床上坐禅,慧觉禅师径直走到了胜光的身边,“叉手立”。而尊者在卑者面前可以背手,如《红楼梦》第八十四回贾政和宝玉一同想作文的题目时,贾政就“背着手,也在门口作想”。《元明事类钞》卷七《抱案听读》中记有这样一件事:文襄想为一个人开脱死罪,没有想出什么办法,很是忧虑。后来让属下拿来卷宗放声阅读给自己听。读了几万字以后,忽然有一处让文襄有所感悟,高兴地说:“幸亏有这个,可以免死刑了。”文襄听读卷宗的时候,就是“背手立听”。

说起走路,人们自然会想起“安步当车”这个成语。的确,不慌不忙、舒缓惬意地行走,从从容容地生活,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期待啊。如果是一个人而不涉及他人的话,这当然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姿态,但是在古代社会交往中,这样行走却是一个错误。因为,按照礼节,在尊者、长辈或者客人面前,“趋”是符合礼仪规范的走法,安步当车则是一种忌讳。

那么“趋”是一种怎样的走法呢?《释名·释姿容》说,“疾行曰趋”。按照今天的解释就是快步走,但不是快跑,因为这里用的是“疾行”,而不是“疾走”。古代“行”指的是走,“走”是跑的意思。试想,在尊长或者宾朋面前,踱着方步,不紧不慢地走路,固然有点傲慢,不合礼节,但是慌忙地跑过来跑过去又显得有些局促不安,缺少了一种从容与风雅。漫步走不行,快跑又不行,于是一种折衷的方法“趋”——碎步快走,就这样产生了。

在上级或者身份地位比较高的人,特别是君主面前,要“趋”。公元前266年,赵国国君惠文王去世,他的儿子孝成王继承王位。因为成王年纪轻,国家大事暂时由太后处理。秦国一看机会来了,立即发动进攻,一举攻占了赵国的三座城池,赵国危在旦夕。太后迫于形势向齐国求援,齐王答应出兵,但是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让赵太后的心肝宝贝长安君到齐国去作人质。这下太后可不情愿,大臣们为了江山社稷,都去劝说,但谁也劝说不了。太后盛怒之下甚至放出话来,谁要再提这件事情谁就掉脑袋!关键时刻老臣触龙出场了。姜还是老的辣,他的一番劝解终于说服了太后,齐国发兵,赵国转危为安。《战国策·赵策》记载触龙见太后是这样的情形:“入而徐趋,至而自谢,曰:‘老臣病足,不得见久矣,窃自恕。’”触龙小步快走,但不是太快,“徐趋”,所以到了太后面前便首先自责说,我岁数大了,脚有病,不能“趋”,只能“徐趋”,还请您谅解。《大唐新语》卷二也有一则关于“趋”的记载,唐玄宗天宝末,安禄山通过巴结杨国忠和杨贵妃得到玄宗的宠信,请以蕃将三十人代替汉将。唐玄宗命他把奏折交给中书令,当天就呈上来阅览。韦见素得知后,对杨国忠说:“安禄山有谋反之心,已经在天下人眼中,今天他又要用蕃将来代替汉将,谋反的势头更加明显了。”他担心玄宗批准安禄山的请求,急忙请入奏。玄宗说:“爱卿有怀疑安禄山的意思吗?”于是韦见素“趋下殿,涕泗且陈禄山反状”。

古代礼节很庄重,所以即使在敌方的君主面前,也应当“趋”。鲁成公十六年(公元前575年)六月,晋楚二国交锋,战场上晋国将领郄克三次遇见了楚王,每次都是郄克走下战车,卸下盔甲,像风一样快步走向楚王,行臣子的礼节。会见外国使臣的时候,为了表示礼貌和热情,负责接待的人一般要“趋”。如一次外事活动中,鲁国国君让孔子负责招待客人。孔子是“衣前后,襜如也。趋进,翼如也”,小步快走,衣服前后摆动,竟然像长了翅膀一般。既快又稳,姿态娴雅。

在长辈面前,一定要“趋”。孔子的儿子叫孔鲤,因为他出生的时候鲁国国君赠送了一条大鲤鱼,孔子深感荣幸,所以就给他起名为鲤。据《论语》记载,一次孔子站在庭中,孔鲤经过,便“趋而过庭”。孔子问他学《诗》了吗?他说没有呢,孔子说不学《诗》,就没法用言语和别人交往应酬。孔鲤听了,就去学《诗》。又有一天,孔子又站在这里,孔鲤于是再次“趋而过庭”,这次孔子问,学礼仪了吗?孔鲤回答没有。孔子说不学礼仪,就没有立身之本。孔鲤再次听从了父亲的教诲,开始学习礼仪。在老师面前,学生有问题要问,也要“趋进”。《史记》卷四十七载,孔子在卫国没有受到任用,将西行去游说赵简子,但是刚到了河岸,就听说窦鸣犊、舜华死了。于是对着河水叹息说:“真美呀,滔滔的河水,我得不到机会,真是命呀!”这时他的学生子贡听见了,就问他为什么这样说。原来孔子知道窦鸣犊和舜华是晋国的贤大夫,赵简子没有得志的时候,需要这两人的扶持,但是当赵简子的势力巩固了,就把这两个人杀了。既然这样,孔子觉得赵简子不可靠,自己的打算也就落空了。子贡在问话的时候,就采取了“趋而进”这样的动作,可见尽管孔子非常落魄,但他的弟子对他却没有怠慢。

对于弱势群体,尽管不是长者、尊者、宾客,“趋”也是表示尊敬的一种礼节。《论语·子罕》记载,孔子在大路上遇见穿丧服的人,即使对方年岁不大,也是碎步小跑,这证明孔子遵礼和谦逊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论语·微子》中记载楚国有一位狂人,他看见孔子为了实现政治抱负奔走四方,就说丧气话:“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意思是凤凰啊凤凰,为何社会道德如此浇离!过去的奔波没有结果就算了,今后日子长着呢。算了吧,别再四处奔波!他是劝说孔子放弃奔劳。虽然是一位狂士,但是孔子还是下了车,小步快走到那人面前,毕恭毕敬地站在一边。然而狂人才不理会这一套,只管自己一走了之。

古代女子也行趋礼。《洛阳搢绅旧闻记》卷二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后唐的太子少师李肃国守洛阳,有位权臣和他关系很好,想要一处樱桃园,但是李肃国秉公办事,没有答应,于是这位权臣就借机构陷他。李肃国的夫人张氏是齐王的女儿,有才艺,极为贤惠,听说丈夫被构陷下狱,“乘步辇直诣朝门,俟执权者出,趋拜于路侧”,拦住那位官员,一边哭泣一边倾诉,还援引了古今很多事迹作例证,声音严厉又哀怨凄苦,听者极为感动。那位权臣很惭愧,于是骑马回朝将这件事告诉了主上,把李肃国放了出来。张氏正是利用这隆重的“趋拜”礼加上哀怨的言辞,解救了自己的丈夫。

在礼仪场合中,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形。古人规定三种情形可以不用碎步快走。一、“帷薄之外不趋”。因为隔着帘子,见不着面,也就无需行礼;二、“堂上不趋”。古代的房子,一般建在高出地面的台基上,然后经台阶升堂入室。堂上的地方比较小,不能趋;三、“执玉不趋”。因为玉是易碎品,走急了容易摔倒损毁,所以不能走快。另外,在朝廷上如果获得恩准,也可以“不趋”,这是皇帝赏赐的一种殊荣。比如汉朝的开国元勋萧何,功高盖世,汉高祖就给了他这个特权,可以“带剑履上殿,入朝不趋”(《史记·萧相国世家》)。蒯成侯周绁为高祖参乘,高祖特别允许他“入殿门不趋,杀人不死”。其他情况下,如果对于长者、上级不“趋”,往往会带来麻烦。如《后汉书》卷一百九载,东汉初期周堪到某地任县令,就任前要先拜见知府,当时“趋步迟缓”,就是说虽然也碎步快走了,但是节奏与速度不够,于是门亭长即知府守门官员斥责了为他赶车牵马的小吏,实际上就是在责备周堪,周堪受不了这种侮辱,交出印绶,不赴任就走了。怎么走本来是一件小事情,但不注意会影响一个人的政治前途。

不过,有时“不趋”也能成就好事。《庄子·说剑》载赵文王沉迷于斗剑,每年死伤的剑士不下百人,赵国国势因此逐渐衰落了。太子悝非常忧虑,但自己和大臣们又改变不了赵王的想法,于是就请庄子来帮忙解决此事。庄子为了引起赵王的兴趣,穿上了剑士的衣服,和太子一起来见赵王,但“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表现出非常强势的姿态,并说自己有天下无敌的剑。赵王听了非常高兴,命那些剑士相斗,六七十人比拼后决出五六位高手,但就在赵王让他们和庄子比试的时候,庄子说出了一番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和庶民之剑的言论,凭借滔滔不绝的智辩才能,最终说服了赵王,使他对自身的行为深刻反省,丧失了斗剑的兴趣,那些剑士因为赵王不再见他们而自杀了,赵国从此恢复了安定。有时“不趋”也能体现品质的高洁。《大唐新语》卷六载,神探狄仁杰小的时候就体现出非同一般的胆量和气质。有一次,看门的人被害,县吏来诘问此事,那些孩子都非常慌张,“咸趋对”,都小步快走向前去回答,只有狄仁杰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读书。县吏不高兴了,斥责他。狄仁杰说:“书卷中有那么多的圣贤,我都答对不过来,哪有时间来应对你这样的俗人呢?你为什么要斥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