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
1967年以后,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画院的造反派们在我的出身问题上,大做文章,我被打成地主分子,是专政的对象,这种毫无根据、莫须有的罪名,使我精神、肉体多受折磨。画笔被缴械收去,更不要说铺纸作画了。但我不能忘记国画事业,活一天,我要画一天。我用拾得来的破笔,蘸了清水在桌面上勾画,练习基本功,使之不致荒废。因为用清水干后无痕迹,如用墨写,查出来就是天大的罪行。那时,我早上出门,不知晚上何时到家。在这种日子里,我的爱人朱燕因,给予我莫大的安慰和力量。我和妻子,加上岳母、儿子陆亨、小女陆音(此时儿女尚未工作)一家五口,靠我每月六十元的生活费过活,至是每月减至五十元。二十多年来,她就是靠这点钱,支撑门户,东西补缀,度过这漫长的艰难岁月,而从无怨言。每在穷窘,典质衣物,也从不告诉我,以免伤我的心。我受批斗后,拖着疲惫的步子捱到家门,她总强为言笑,来安慰我,使我增加活下去的勇气。这样度过十个寒暑,真是一言难尽。有一次,造反派硬说我是什么逃亡地主,我坚决不承认。画院里一名最著名的造反派专门单独审问我,一连好几日,疲劳轰炸,百般威吓,用尽逼供信的伎俩,我还是坚决不承认,最后他火了,一拳打在我脑门上,这种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但这一拳打得我眼睛发黑,天旋地转,差点昏死过去。事后我萌发轻生的念头,预备前往淀山湖,自投清流。后在车子上想到自己决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所以终于没有走上这条绝路。回来之后这个造反派还责问我为什么不去死,看来他不逼死我,是不甘心的。批斗我时我坚持说自己家中几口人的生活决不是靠这几亩田的田租来维持的。抗战期间我逃难到重庆,当一名小职员,根本没有收过一粒租米,抗战胜利回来后,我是靠卖画来作为我的主要生活来源的,所以我根本不是地主。这样就触怒了他们,开大会批判我,当场给我戴上没有改造好的地主分子的帽子。在寒冬腊月,要我到河滩边,在一条跳板上敲冰担水,板窄冰滑,随时有跌下河的危险,而且我是有气喘病的,时常发病,他们当然是不管我死活的。但这样做不能压服我,相反更使我坚定了要活下去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