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诸侯王权力之重
魏晋间帝位的更替,是通过宫廷政变来实现的。晋武帝认为,要防止这种事变的重演,就必须培植皇族在地方上的势力,使其成为维护朝廷的可靠力量。因此,武帝在泰始元年即位后,就大封宗室[2]。以邑二万户为大国,置上、中、下三军,兵五千人;邑万户为次国,置上军、下军,兵三千人;五千户为小国,置一军,兵千五百人(《晋书·地理志上》)。
晋继承了两汉的封国制,有王、侯两级。因有西周五等爵制的传说,又定了五等爵。在魏陈留王咸熙元年(264)五月庚申复设“五等爵”(《三国志·魏书·陈留王奂纪》)。总的说来,晋“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之封”,又“有开国郡公、县公、郡侯、县侯、伯、子、男及乡亭、关内、关外等侯之爵”(《通典·职官典·历代王侯封爵》)。
西晋初年,大封同姓王,有二十七王之多。比起西汉初年所封的王来,西晋诸王的封地还不能跨州连郡,而且西晋的诸侯王也是“徒享封土,而不治吏民”的。封邑民户的户调田租,也不都归王侯所有,他们享有的只是户调的三分之一(绢一匹)和田租的二分之一(二斛)。西晋诸侯王的势力,主要来自他们的职务。西晋的诸侯王多担任一方面的都督诸军事和地方刺史。如汝南王亮,武帝时为大都督,督豫州诸军事,镇许昌;楚王玮,太康末,都督荆州诸军事,镇南将军;赵王伦,元康初迁征西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镇关中;齐王冏,是镇东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镇许昌;成都王颖;惠帝时为镇北大将军,镇邺;河间王颙,为平西将军,镇关中。还有任职朝廷的,如东海王越和长沙王乂。
地方都督,都是由皇帝任命的。建立都督制的目的也是为了巩固皇权捍卫统一。但都督坐镇一方,手握一方军政大权,可以成为维护皇权的力量,也可以成为地方割据的势力。晋因惩魏氏孤立之敝而建立的宗室诸侯王的特权,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度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发展,宗室诸侯王恰好成为分割皇权的势力,以致出现了八王之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