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技术交底记录

3.技术交底记录

(1)附件收集:必要的图片、图样、“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相关文件。

(2)归档流程: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3)资料内容: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

(4)相关规定与要求:

1)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

2)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3)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4)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

5)“四新”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

6)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7)交底内容应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能够切实地指导施工,不允许出现“详见×××规程”之类的语言。技术交底记录应对安全事项重点单独说明。

8)当作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