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砂试验报告

7.砂试验报告

(1)归档流程: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2)检验内容: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量检验。

(3)相关规定及要求:

1)检查试验报告单中的各项目是否准确、齐全、真实,实验室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检查试验编号是否填写;检查试验数据是否达到规范规定标准值。发现问题时,应取双倍试样做复试,并将复试合格单或处理结论附于此单后一并存档。

2)用于地下结构时,“试验结果”栏应附有“碱活性指标”。

3)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按要求取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