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开盘鉴定表

12.混凝土开盘鉴定表

(1)归档流程: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2)相关规定与要求:

1)采用预拌混凝土的,在混凝土出厂前,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由混凝土供应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盘鉴定。

2)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搅拌机组、混凝土试配单位进行开盘鉴定工作,共同认定实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的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以及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需求。

3)表中各项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清楚、齐全,且要有明确的鉴定结果和结论,签字应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