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6.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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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材料要求

(1)水泥。宜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32.5级矿渣硅酸盐水泥,要求无结块,必须经强度试验和安定性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粉煤灰。宜选用Ⅰ级或Ⅱ级粉煤灰。

(3)砂。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小于5%。

(4)外加剂。可根据工程需要和土质条件,选用早强、缓凝、减水等外加剂,要经过实验室复试合格。

1)早强剂选用三乙醇胺、氯化钙、碳酸钠、水玻璃等材料,掺入量宜分别取水泥重量的0.05%、0.2%、0.5%、2%等。

2)减水剂可选用木质素磺酸钙,掺入量宜取水泥重量的0.2%。

3)石膏有缓凝和早强作用,其掺入量宜取水泥重量的2%。

2.施工机具

(1)深层搅拌机按使用固化剂的状态分为浆液输入型深层搅拌机(即湿法)和粉体喷射型深层搅拌机(即干法)。

(2)辅助设备。辅助设备包括起重机、输浆管、水管、过滤网、水泥浆流量计、粉体计量装置、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3.作业条件

(1)人工配合挖掘机将原地面整平,清除地下一切障碍物,场地低洼处回填黏性土找平。

(2)根据施工图设计及绘制的桩位图,由测量放样定出控制桩位,控制桩位取设计图中特征桩位,施工队技术员根据桩位图用钢尺量距,定出每根桩桩位,打上竹钉或木桩,点上红油漆,桩位0.1m范围边界上洒白石灰,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cm,放样后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进入下道工序。

(3)确定施工技术参数。施工技术参数包括:搅拌桩钻进深度、桩顶标高、桩顶或停灰面标高,水泥浆的水胶比,搅拌机的转速和提升速度、灰浆泵的压力等。

4.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测量放样→场地平整→放样桩位、测定标高→机械进场→调试→水泥进场并检验→开始施工→施工完成→下一根桩施工

(1)搅拌机械进场后,应进行检修、安装调试,检查桩机运行和输料管畅通情况,待转速与空压正常后,开始就位,进行机架对中,以水平尺调平转盘,并在机架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悬挂垂球和度盘。保证钻杆垂直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

(2)水泥采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须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予以报废,清理出场。

(3)按设计要求和工艺试桩要求水胶比(设计要求选用0.4~0.65)配制水泥浆,施工中加入的UNF-1型萘系高效减水剂并严格按预定的配比(0.3%)拌制,指派专人配制并专人送浆。

(4)打开送浆阀门和气路阀门,开动钻机,启动空压机,缓慢打开气路调压阀。以工艺试桩确定的速度钻进,下钻即开始送浆。

(5)钻进至设计标高后,关闭气路阀门,继续开启送浆阀门,反转提升,从桩底向上继续喷浆,同时边搅拌边提升,钻头提升至地面,重新复搅下沉至桩底后再搅拌提升至地面,整个过程连续喷浆。提升速度和喷浆管道压力(设计要求保持在0.40~0.60MPa)根据试桩确定。继续送浆,钻机正转下沉复搅,复搅速度根据工艺试桩确定,钻头提离地面0.5m,减压放气移位完成该桩施工。

(6)成桩要控制搅拌机的提升速度和次数,使之连续均匀,以控制注浆量,保证搅拌均匀,同时泵送必须连续。

(7)关闭电源,移动搅拌机至下一个桩位,重复上述步骤。

5.质量标准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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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D为桩径。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施工场地要求平整,高挖低填。控制桩位应经常复核,确保准确。

(2)桩机使用前标定每台搅桩机电流表、压力表、水泥浆流量计装置,确保正常工作。

(3)喷浆时如遇因故堵管,则须复钻,复钻重叠孔段即搭接深度应不小于1m。

(4)严格控制喷浆量不小于设计要求。复搅应全程进行,如遇复搅困难,应采取分段复搅。

(5)钻头直径定期检查,以保证成桩直径。

(6)搭接的壁状搅拌群桩应连续施工,相邻桩施工间隔不超过8~10h,搭接长度不小于设计要求。

(7)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对不能连续进行施工的桩体,须进行补桩处理。注浆施工中的浆体流动性,每延米水泥用量是否达到施工配合比和设计的要求。

7.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施工机械、电气设备、仪表仪器及机具等在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并由专人负责。

(2)桩机的摆放应保证地基承载力达到规定要求,施工过程中不会发生沉降。

(3)坚持“一机一闸”,并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JGJ46—2005)的规定。施工用电缆须采用绝缘性能高的产品。

(4)每班作业前,检查施工用电的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开机时先进行试机。待运行正常后由机长发布本班正常施工指令。

(5)搅拌机的入土切削和提升搅拌。当负荷太大及电机工作电流超过预定值时,应减慢升降速度或补给清水。发生卡钻或停钻现象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机强制提起之后,方可启动电机。

(6)施工各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标示牌和标示语,机械设备应摆放合理,施工场地应保持清洁,满足文明施工要求。各种机械操作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的要求。

8.质量保证措施

(1)测量组、试验组和技术部指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质量控制。测量组控制桩位,试验组控制水泥浆水胶比,技术组控制过程并做好相应记录。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负责质量检查和报检验收。

(2)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明确施工流程、操作要点、工艺要求、各项检查部位和重点。

(3)施工技术资料应按规范要求及时填写。

(4)水泥土搅拌桩使用的水泥品种、标号、水泥浆的水胶比、外加剂的品种掺量,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施工过程应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按设计、规范、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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