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6.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1)附件收集:平面图、立面图。

(2)归档流程: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报监理单位审核,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3)资料内容:包括楼层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

(4)相关规定与要求:

1)“检查意见”栏应由施工单位根据监理的要求手写或计算机录入。

2)“签字栏”中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质量检查员为现场质检员;测量负责人为施测单位主管。

3)“施工单位”栏应遵循“谁施工填谁写”这一原则。

4)抄测部位应注明哪层哪段。

5)抄测内容写明是0.5m线还是1m线。

6)抄测要根据测绘院给出的高程点、施工图等。

(5)注意事项:基础、砖墙必须设置皮数杆,以此控制标高,用水准仪校核(允许±3mm的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