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土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交底内容:
现场概况:东区占地面积35000m2,挖土方量约158000m3。现场基坑四周已经砌好排水沟,方便场地及基坑的排水。场地相对标高为-1.000m,挖土次序为先挖2、3号楼之间地库,再挖两边主楼区域,由西至东依次开挖。
1.主要机具
主要机具有: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2.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夜间施工时,要配备足够的照明,在危险地段要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5)承台及基础筏板底部0.3m土由人工修平,承台坑边土方按设计放坡,由人工修齐。
(6)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修整边坡坡度和清理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3.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开挖、出土→清底
(1)测量放线:
1)根据给定的国家永久性坐标、水准点,按建筑物总平面和建筑红线要求,引测到现场。在建筑物周围,设置测量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平基准点;做好轴线控制的测量和校核工作。轴线控制网应避开建筑物、构筑物、机械操作运输线路,并设保护标志;在建筑物四角设置龙门板,其他控制轴线设置龙门桩,龙门板和龙门桩一般距基槽(坑)1.5~2.0m,并放出基槽(坑)上口和下口的灰线。
2)基坑、基槽尺寸应满足结构和施工要求。当基底为渗水土质,槽底尺寸应根据排水要求和基础模板设计所需基坑大小而定。一般基底应比基础的平面尺寸增宽0.5~1m。当不设模板时,可按基础尺寸和施工操作工作面、最小回填工作宽度要求确定基底开挖尺寸。
3)不加支护的基坑、基槽应根据土质条件、基坑深度、施工方法等确定边坡坡度。当为无水基坑,且土层构造均匀时,边坡坡度值可参照下表的要求确定。
深度在5m内的基槽管沟边坡的最陡坡度
注:在软土沟槽坡顶不宜设置静载或动载;需要设置时,应对土的承载力和边坡的稳定性进行验算。
(2)开挖、出土:
1)土方开挖的分层深度不宜超过0.5m,多人分段开挖时,施工层面间应留出一定的安全距离。边坡应随挖随修整,不加支护放坡开挖的基坑,应每隔5m设坡度尺,随时检查开挖坡度是否正确。开挖深度超过1m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放坡或加设支撑。深度超过5m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经技术部门审批,由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2)挖至标高后,基底不得长期暴露,且不得受扰动或浸泡,应及时检查基坑尺寸、标高、基底土承载力,符合要求并办理验槽手续后应立即进行后续施工。
3)挖出的土方应随挖随清,槽边1.5m以内不得堆土,并不得堆料和停置机具。槽边2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大于1.5m。距槽边0.5m应搭设防护栏,高度1.2m,用密目网封闭。
4)挖深小于1.5m时可采用人工出土;挖深在1.5~3m时可在基坑内搭设平台,用人工二次倒运出土;挖深大于3m时应采用机械出土。
5)施工中如发生超挖,应首先将松动部分清除,然后妥善处理。超挖深度小于0.1m时,采用原状土回填并夯实;超挖深度再大时,其处理方案应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批准。
(3)清底。待人工挖土接近设计标高后,应预留0.1m槽底,并由专人进行清槽见底,以防止基底土层扰动,确保基底标高和尺寸正确。
4.质量标准
人工挖土质量检验标准,见下表。
5.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基底未保护。基坑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果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0m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开挖土方,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挖土机一般需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身下沉。
(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度。
7.安全文明施工
(1)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施工或停留。
(2)土方开挖较深的基坑时,上部边缘应经常清理,并及时加设挡板,防止土等落物伤人,坑下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3)施工人员上下基坑时应走专用马道,不得从上跳下基坑、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4)施工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应注意周边动态,避免被他人伤害。
(5)严禁穿拖鞋上班。
人工挖土质量检验标准 (单位: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