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砖墙砌体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26.烧结普通砖 烧结多孔砖砖墙砌体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施工工程交底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建筑公司分项工程名称砖砌体工程施工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砖墙砌体、

交底摘要页数第×页,共×页

砖基础砌筑、防潮层等的施工

交底内容:

1.材料准备

(1)水泥:采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2)砂:中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3)水:自来水。

(4)烧结普通砖。

1)砖的外形为直角六面体,公称尺寸:长240mm、宽115mm、高53mm;配砖尺寸:175mm×115mm×53mm。

2)砖的外形应平整、方正。外观应无明显的弯曲、缺棱、掉角、裂缝等缺陷,敲击时发出清脆的金属声,色泽均匀一致。

2.机具选用

砂浆搅拌机、水平运输机械、瓦刀、铁锹、刨锛、手锤、钢凿、筛子、手推车、水准仪、经纬仪、钢卷尺、卷尺、锤线球、水平尺、磅秤、砂浆试模等。

3.作业条件

(1)基槽或基础垫层已完成,并经过验收合格,办完隐检手续。

(2)设置龙门板或龙门桩,标出建筑物的主要轴线、基础、墙身轴线及标高;弹出基础轴线和边线;立好皮数杆(间距为15~20m,转角处均应设立),办完预检手续。

(3)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标高,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是否合适;如第1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在砂浆中掺细砖或碎石。

(4)常温施工时,砌砖前1d应将砖浇水湿润,以水浸入砖表面下10~20mm深为宜;雨天作业不得使用含水率为饱和状态的砖。

(5)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除干净,基层浇水湿润。

(6)砂浆配合比已经实验室根据实际材料确定。准备好砂浆试模。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且搅拌均匀。常温下拌和的砂浆应在拌好后3~4h内用完;当气温超过30℃时,应在2~3h内用完。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7)基槽安全防护已完成,无积水,并通过了质检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4.工艺要求

施工流程:

地基验槽、砖基放线→材料见证取样、配置砂浆→排砖撂底、墙体盘角→立杆挂线、砌墙→验收养护

(1)砖基础砌筑前,基础垫层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先盘墙角,每次盘角高度不应超过5层砖,随盘随靠平、吊直。

(2)砌基础墙应挂线,240mm墙反手挂线,370mm及以上墙应双面挂线。

(3)基础标高不一致或有局部加深部位,应从最低处往上砌筑,应经常拉线检查,以保持砌体通顺、平直,防止砌成螺栓墙。

(4)基础大放脚砌至基础上部时,要拉线检查轴线及边线,保证基础墙身位置正确。同时还要复核皮数杆的皮数及标高,如有偏差时,应在水平灰缝中逐渐调整,使砖墙的皮数与皮数杆一致。

(5)散热器沟挑檐砖及上一层压砖,均应用砖砌筑,灰缝要严实,挑檐砖标高必须正确。

(6)各种预留洞、预埋件、拉结筋按设计要求留置,避免以后剔凿影响砌体质量。

(7)变形缝的墙角应按直角要求砌筑,先砌的墙要把舌头灰刮尽,后砌的墙可采用缩口灰。掉入缝内的杂物应随时清理。

(8)安装管沟和洞口过梁的型号、标高必须正确,底灰饱满。如坐灰超过20mm厚,可用细石混凝土铺垫,两端搭墙长度应一致。

(9)防潮层施工,将墙顶活动砖重新砌好,清扫干净,浇水湿润,随即抹防水砂浆。设计无规定时,一般厚度为15~20mm,防水粉掺量为水泥质量的3%~5%。

(10)工完场清,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准备基础工程验收。

(11)工程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回填。

5.质量要求

(1)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执行《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5.2.1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黏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的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一般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检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6.成品保护

(1)基础砌完后,未经有关人员复查前,应注意保护轴线桩、水平桩或龙门板,不得碰撞。

(2)对外露或预埋在基础内的暖卫、电气套管及其他预埋件应注意保护,不得损坏。

(3)应保护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不得踩倒、弯折。

(4)基础墙回填土,两侧应同时进行。散热器沟墙未填土的一侧应加支撑,防止其在回填时被挤歪挤裂。回填土应分层夯实,不允许向槽内灌水取代夯实。

(5)回填土运输时,先将墙顶保护好,不得在墙上推车,以免损坏墙顶和碰撞墙体。

7.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2)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JGJ46—2005)。

(3)施工机械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现场各施工面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正确。

(5)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6)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砌筑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土板或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7)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1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

(8)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两人。

(9)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具、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堆放及进行施工。

(10)不得站在墙顶上做画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11)不得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得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1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1层。

(12)砍砖时应面向内打,防止碎砖跳出伤人。

(13)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滑车、绳索、刹车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4)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杆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吊件落到架子上时,砌筑人员要暂停操作,并避开到一边。

(15)砖、石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

(16)已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用联系杆(如檩条等)放置在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加固措施。

8.环保措施

(1)现场实行封闭化施工,有效控制噪声、扬尘、废物排放。

(2)每天砌筑作业结束后至少检查一次,固体废弃物是否用袋装集中清运到指定地点,交当地环保部门清运处理。

(3)每天完工后,检查一次机械设备是否进行清理,按期保养,清理的废机油、棉纱是否集中回收到指定地点交环保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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