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 供电系统抗震规划

5.3.4 供电系统抗震规划

(1)供电节点

1)规划区目前主要依靠横门电厂、南朗电厂、永安电厂供电,发电厂主体结构大多采用钢结构支撑框架体系,大部分厂房和办公建筑按Ⅶ度设防。这3个主要电厂均不满足《建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抗震设防要求。规划对横门电厂、南朗电厂、永安电厂的重要生产车间和关键的供电建(构)筑物进行抗震加固,按照重点设防类建筑加强其抗震措施。

2)规划区现有变电站42个,其中220kV变电站有8个、110kV变电站有34个。根据《建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要求,各个变电站均需要提高设防等级。应结合中山市“十二五”电网规划,开展安山变电站及中山市供电局大楼的抗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影响该建筑物抗震能力的薄弱环节,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抗震加固。

3)规划区重点用电单位主要包括城市水厂、城市通信服务单位、城市消防站、医院等。

(2)变电站

规划区内现状变电站基本上都是常规变电站。在变电站中,生产性建筑物主要指主体建筑物,它是抗震的重点。常规变电站的主体建筑物结构除中山站为砖混结构,其余多为框架结构。

规划对中山站的主体建筑物根据《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进行加固。在Ⅲ类场地或存在软弱土和液化土地基等不利影响场地新建建筑物时,应在建设前按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的规定要求对工程场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照《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2013)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规定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对于变电站内高压电瓷设备,因其自振周期与一般的场地卓越周期较为接近,很容易发生共振,加之高压电瓷设备又为脆性材料,一般情况下震害较为严重。因此,应加强变电站内高压电瓷设备的抗震措施,如在变压器瓷柱部位加装减震装置,以确保其稳定运行。

蓄电池震时易发生位移、倾倒、跌落损坏等现象,其造成的灾害非常严重。现场调查发现,规划区内的蓄电池普遍采用了支架固定,只有少数落地浮放,可针对它们采取加固措施。

电气开关柜、控制保护屏和通信设备应与支座基础连接牢固,以防止地震时发生倾倒事故。电气设备本体与引线间尽可能采用软连接,连线也应留有足够的拉伸余度,以减小在地震作用下各部分的联动拉力。

须改善现有翠亨、关塘等变电站周边交通不便状况,以便于灾后的及时抢修。

(3)供电线路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加的110kV以下高压线,宜采用埋地敷设。电缆管沟的建设应满足《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2013)的抗震要求,以免因电缆管沟倒塌破坏电缆,引起事故。

现状电网部分线路位于石岐区、西区、火炬区、港口镇等镇区的抗震不利地段(见图5-16),场地存在发生地基土液化、软土震陷等地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对该区域内的输电线塔应采取抗震加固措施。根据《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电力工程规划,新架设供电线路将穿越石岐区、西区、火炬区、港口镇等镇区及马鞍岛的抗震不利地段,部分线路跨越五桂山北麓断裂和五桂山南麓断裂,线路架设时应根据五桂山断裂活动性研究结果和《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2013)的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抗震措施。

(4)应急供电

规划对消防站、医疗机构、城市水厂、通信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城市应急庇护场所现有应急供电系统进行抗震检查和加固,供电线路逐步改为埋地敷设方式,各个构筑物应按重点设防类建筑加强其抗震措施。重点单位应保证双电源供电,具备自备电源。

(5)《中山市“十二五”电网规划》抗震评价

《中山市“十二五”电网规划》对现状供电网架结构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总结了中山市的供电系统存在的问题,根据全市及分区负荷预测水平和电源规划,测算500kV、220kV和110kV变电容量,合理安排布点,以“分层分区,互为备用,以网带点,简化接线”为原则,并针对目前电网存在的问题优化网络结构,220kV电网将逐步形成以500kV变电站为中心的链式或环网结构,110kV网络以“三T”接线网络为目标,部分地区因地制宜保留110kV链式结构,“双T”接线和单电源的辐射接线形式可以作为过渡年份的接线方式。

图5-16 现状及规划供电线路分布图

该专项规划中提出了对重要城市110kV核心骨干网架、重要负荷供电线路,以及跨越重要铁路、高速公路等110kV线路,提高设防标准,进行加固。具体为对110kV迪中线、中库线、旗库线路进行加固,从而提高电网的抗灾保障能力。建议在规划修编时,增加对各个供电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级别要求以及现状改造措施,增加系统在破坏性灾难来临时的供电安全性。

根据《广东省应急庇护场所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粤府办[2013]44号),避难疏散场所应设置应急供电设施,应设置保障照明、医疗、通讯用电的具有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或配置可移动发电机应急供电设施。供发电设施应具备防触电、防雷击的保护措施。建议在电力工程专项规划修编时增加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