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 高层建筑
2025年09月26日
7.2.3 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容易形成地震次生火灾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1)安全疏散条件差。按规定,高层建筑的安全通道(楼梯间)不得少于2个,32m以上的高层建筑需设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这些都是为防灾,特别是为防火要求而设置的。但目前部分高层建筑为敞开式楼梯间,有的甚至只有1个楼梯间。由于高层建筑内有大量易燃的装饰材料和高分子合成材料制成品,用电和用燃料量大,容易引发地震次生火灾。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其电梯间、楼梯间、管道井、电缆井都会形成烟囱效应,成为火灾后有毒烟气的蔓延上升通道。一般烟气的垂直扩散速度(约在3~4m/s)大大高于水平扩散速度(0.5~0.8m/s),一座高100m的高层建筑,一旦其低层发生火灾,烟气在30s内即可扩散到顶层。高温烟气携带火星,使火灾迅速蔓延。人员密度大的高层建筑,发生地震火灾时,电梯即使可用也不能作为疏散通道,人员只能通过楼梯疏散。由于高层建筑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火灾燃烧产生的大量有毒烟气在向上蔓延过程中,会使逃难人员窒息晕倒,造成大量伤亡。
2)自救系统不完善。目前建造的许多高层建筑,其内部的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设施、自动喷淋系统或未设置,或不完善,一旦发生地震火灾,顶层人员出不来、下不去,只能等待外界营救,而目前中山市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车辆和特殊设备相对较少,难以满足高层建筑在地震时发生火灾营救的要求。
目前,中山市中心城区内的高层建筑,大多为银行、通信、宾馆、办公楼、写字楼、住宅小区等,主要分布在东区、石岐区、西区以及火炬开发区。高层建筑一旦遭受火灾,一般情况下其危害性应为Ⅳ级。
图7-3 规划区内大于15层的楼房分布图
(数据来源于中山市震害预测项目及中山市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