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中的重大地震次生灾害危险源也日益增多,在这些灾害危险源中,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质等重大危险源尤其应给予特别重视。现有的灾害危险源中,有些面临设备老化、超期服役、管理不善等问题,近几年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频繁发生,如再考虑地震作用、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密集等多方面因素,则潜在的地震次生灾害的危险性更为严重,给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在中心城区内,主要存在易燃易爆危险源。中山市中心城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单位分布参见图7-10、图7-11。

图7-10 中心城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单位分布图

图7-11 中心城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单位叠加在卫星影像图
(蓝色圈出的是在人口密集区内的单位)
化学危险品、民爆物品的储存与经营单位,都是规划区内可能造成严重的地震次生火灾的危险源,其危害性可评为Ⅱ级,即可能波及邻区。由于存储有毒物料及其燃烧产生气体的危害性,有毒物料泄漏和毒气扩散,将使灾情更加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