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祀历史

配祀历史

配祀东列之首闵损及冉雍

十二哲初期名“十哲”,始于唐开元八年。唐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太宗命以左丘明、公羊高、何休等二十二位先儒从祀。但孔子弟子除颜回(配享)、卜商(先儒)外,只是画像于庙堂,并不享受祭祀。开元八年,国子司业李元瓘认为,孔子弟子闵损等不预享祀而何休等二十二位先儒反沾从祀不妥,“四科弟子闵子骞等并服膺儒术,亲承圣教,虽复列象庙堂,不参享祀。谨按祠令,何休等二十二贤,犹沾从祀,岂有升堂入尝之子,独不沾春秋配享之余。请春秋释奠列在二十二贤之上”,建议以圣门四科弟子(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冉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十人享祀,朝廷同意,“乃以十哲为坐象,悉与祀”。

十哲后来多次发生变化,颜渊虽然位列十哲,但为配享,其地位一直高于其他九人,十哲其实仅为九哲。南宋端平二年(1235年)诏升子思于十哲,咸淳三年(1267年)子思升为配享后,封颛孙师为陈公,升于十哲。

清代十哲增加为十二人,习称“十二哲”。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以“先贤朱子发明圣道,轨于至正,奉旨特升配大成殿十哲之次”,成十一哲。乾隆三年(1738年),“尚书衔徐元梦请升有子大成殿东哲位,卜子之次”,皇帝同意,终成十二哲之名。

宋初,十哲仅国学祭祀,熙宁七年(1074年)州学文宣王庙才祭祀,“熙宁祀仪,十哲皆为从祀,惟州县释奠未载,请自今二京及诸州释奠并准熙宁祀仪”。《政和五礼新仪》中州县释奠诸从祀俱预祀,十哲奉祀遍于各级学校孔子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