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官致祭礼仪

遣官致祭礼仪

明清遣官慰祭的仪注史料记载均不详,但采用的应该是国家制定的释奠礼。

无专门目的的致祭,元至元六年祭祀选择在秋丁释奠时举行,“祀用太牢,奏大成乐,行三献礼”,周伯琦初献,济宁路同知众家奴亚献,兖州知州马从义终献,毫无疑问采用的是释奠礼。元至正八年的祭祀,董立为初献,衍圣公孔克坚为亚献,济宁路总管吕鱼为终献,兖州知州刘思诚等为分奠,礼行三献,采用的应该也是释奠礼。元惠宗对三次遣官致祭都很重视,至元六年周伯琦出发前,皇帝“御龙光殿,太府进香,上手致敬,大官出上尊四”;至正八年董立出发前,皇帝“乃手香加额致敬,久之以授”;至正二年遣祭,没有皇帝授香的记载,但中书拔钱二千五百缗。

清代两次无专门目的的祭祀,一次是在同治十二年十月三日戊寅,另一次是在光绪十三年六月十三日己亥,前者甚至选择了刚日,使用的都应该是释奠的仪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