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奠礼器与祭品
明代曲阜孔子庙两庑释奠陈设图
唐代释奠除正位孔子和配享颜子外,释奠礼器和祭品都是每位“各笾二(分别实以栗、鹿脯),豆二(分别实以菁菹、鹿臡),簠一(实以黍),簋一(实以稻),俎一(实以羊、家肉)”,但只在国学祭祀,州县祭祀只奉祀孔子和颜子。
后唐长兴三年(932年)规定,释奠时“文宣王庙四壁诸贤各设笾豆二、簠簋一、酒爵一”,采用唐代的制度。
宋代释奠礼器和祭品配置也是只有两个等级,孔子与配享相同,配祀与从享、从祀相同。国子监与州县学校释奠也相同,都是每位笾二(栗在前,鹿脯次之)、豆二(菁菹在前,鹿臡次之)、簠一(实以黍)、簋一(实以稻)、俎一(实以羊、家腥肉)、爵一,两尻各设象尊二,实以法酒。
金代释奠从享从祀与配祀十哲礼器祭品均相同,都是笾一(实以鹿脯)、豆一(实以鹿臡)、爵一,两尻各设象尊二。州学只奉祀孔子和配享,县学则不举行祭祀。
元代释奠从享从祀都是笾二、豆二、簠一、簋一、俎一,两尻各设象尊,“实醴齐,有上尊,加幂,有勺,设于两尻近北”。
清代国子监文庙两庑释奠陈设图
明代从享从祀单独一个标准,每三位一坛,笾四(分别实以形盐、枣、栗、鹿脯),豆四(分别实以菁菹、芹菹、鹿醢、兔醢),簠一(实以黍),簋一(实以稻),爵三,炉一,烛二,篚一(实以帛),馔盘一;此外,每位爵一,盘一(实以家肉)。明初两尻祭品数量很少,“例止用家二,枣栗各二十斤,黍稷每三升三合零,形盐计五斤十两,每事作一百九分”,“景泰六年,定两尻从祀先贤增家四、黍稷各一斗,形盐五十斤”[25],两尻簠簋各一,不应用“稷”,当为“稻”之误。
清崇德五年(1640年)定从享、从祀每四位一案,每案簠一(实以黍)、簋一(实以稻)、笾四(实以形盐、枣、鹿 脯、栗)、豆 四(实以菁菹、鹿醢、芹菹、醓醢)、盘一(实以家一体)、供爵四;东西尻各设家三,每位一体,盛以盘,并设篚一(实以帛一)、献爵一带坫、壶尊三(实以酒)、勺三、禁一、洗一、炉一、灯二。雍正元年(1723年)改为两位一案,将东西尻各家三改为各家首一、家肉二,各添三尊。乾隆元年(1736年),两尻将兔醢改为醓醢,增加家二。乾隆十八年按照皇帝亲祭曲阜孔子庙的制度,两尻改为少牢,去家首、家肉。此次确定了两尻礼器与祭品制度:两位一案,每案设供爵二,炉一(焚香),灯二(燃烛),簠一(实以黍),簋一(实以稻),笾四(分别实以形盐、枣、栗、鹿脯),豆四(分别实以菁菹、鹿醢、芹菹、醓醢);东西尻各设俎三(实以羊一、家一),两侧俎前设香帛案一,东西尻各二,上置献爵三,炉一(焚香),灯二(燃烛),篚一(实以帛),左设尊桌一,带桌衣,上置三尊,带盖袱。东西尻馔盘各二,供桌各二,带桌衣。
清从崇德年间开始,虽然两尻从享从祀屡经变化,但是国子监文庙一直未变,每位家肉一盘,两尻各用家首六,乾隆十八年才与全国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