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香历史

行香历史

行香本来是礼佛的形式,宋太祖曾定朔望行香,元至元六年(1269年)规定各路每月“朔望,自长次以下正官同首领官,率领僚属吏员俱诣文庙烧香”[104],至元三十一年诏谕规定:“其赡学田土产业及贡士庄所出钱粮以供春秋二丁、朔望祭祀及师生廪膳。”朔望祭祀似乎不仅仅是焚香,仪式应该更隆重复杂一点。

明淇武十七年(1384年),令祭酒每月朔望在国子监文庙释菜,郡县长官每月朔望诣学行香,每月的初一、十五两次到文庙上香,国子监文庙“每月朔望遣内臣降香”。清顺治元年(1644年)规定文庙月朔释菜,月望行香,将文庙上香改为每月一次,每月十五日上香。

行香不设祭品,只上香行礼。清代时,国子监文庙行香由司业正献,助教、学正分献两序和两尻,另一助教在崇圣祠上香;直省府州县学文庙由分别由教授、学正、教谕或训导等学官上香;曲阜孔子庙由衍圣公率领族人在大成殿、崇圣祠、启圣祠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