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现代农业建设成就
从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考评体系监测情况来看,苏州农业现代化的探索已经走在了全省和全国前列。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监测是由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中共江苏省委农工办、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等五家单位会同相关部门,从2010年开始对全省各市、县(市),分别从农业产出效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设施设备和技术水平、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支持保障等6个方面、22项指标,系统地对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动态评价的一项工作,监测结果每年公布一次。苏州市在全省农业现代化进程监测中,连续五年综合得分全省第一。(表7-1)
表7-1 2010—2014年江苏省农业现代化进程综合得分排序表

根据江苏省公布的2015年度农业现代化进程监测数据,苏州市在“农业产出效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设施设备和技术水平、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支持保障”等6个方面、22项指标中,综合得分89.3分(90分为实现基本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指标的实现程度达到99.2%。
在全部22项指标中,实现度在100%以上的有6项指标,分别是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4.78,实现目标值的149%;农产品出口指数达到10.09,实现目标值的126%;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66.74%,实现目标值的111.2%;设施渔业比例达到26%,实现目标值的100%;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比重达80%,实现目标值的100%;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达到93.5%,实现目标值的100%。
2015年指标实现率低于80%的有四个指标,分别是种植业“三品”比重实现值25.5%,实现程度为46.3%;农业贷款增长幅度与贷款总额增长幅度之比(倍)实现值0.72,实现程度为72%;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为58.6,实现程度72.6%;渔业“三品”比重68.41,实现程度76%。(表7-2)
表7-2 苏州市2015年农业现代化指标实现程度(https://www.daowen.com)

续表

2016年12月23日,苏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苏州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苏府〔2016〕182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正确把握“十三五”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苏州现代农业建设总体思路是通过五年的建设发展,努力将苏州农业打造成优质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的农业、服务都市的农业、富农惠民的农业和传承文明的农业。优质高效的农业旨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单位农用地产出率和优质农产品供给率,做到生产精致、技术精准、节约集约、优质高效。科技创新的农业旨在不断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提升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服务都市的农业旨在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作为城市居民休闲观光目的地、优质地产农产品供给源和回归自然好去处的载体功能,宣传农业在自然界生态链中物质循环的作用,挖掘农业绿化、美化、净化的生态功能,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给城市居民带来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富农惠民的农业旨在发挥城乡一体化优势,在农业基础设施、信息资源、科技手段、人才培育等方面加快实现城乡对接;发挥山水田园和种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种质品种,打造“苏字牌”产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传承文明的农业旨在努力传承和弘扬富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农耕文化,把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与精准智能的现代科技结合起来,合理布局田园、山水、乡村和社区,实现城镇与山水一体、田园与村庄融合,让苏州传统农耕文化与现代社会文明相互交融、交相辉映。
苏州现代农业的发展目标是在农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规模经营、科技进步、现代营销、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支持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化、产业化、信息化,推进农业发展方式向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良好、土地产出高效、传承农耕文明转变,走出一条具有苏州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490亿元,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2%,农业园区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55%,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75%,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90%,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3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2018年苏州全市已经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10.09亿元,年末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达89.3%,高标准农田总量累计达184.9万亩,比重达7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