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破解乡村产业发展瓶颈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三大攻坚战是我们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部署,是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有力措施和具体安排,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角度看,是一次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构建可持续的乡村产业体系的绝佳良机,各级农村基层干部要提升对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的认识,以此为契机,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切实破除乡村产业发展瓶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防风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年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主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的忧患意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的原则理念。“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突出抓住落实环节,把各项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到实处、落实到人,全力以赴,把防风险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切实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落实党中央关于维护政治安全的各项要求,坚决消除一切可能影响政治安全的风险隐患;做好重点领域、重要阵地管理和对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稳中求进、突出主线、守住底线、把握好度,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好金融、地方债务、房地产市场、就业等领域风险;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必须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化解能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需要有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斗争,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要加强斗争历练,以“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的顽强意志,应对好每一场重大风险挑战。农村各级基层组织要增强忧患意识,打赢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解决以前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开展好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深挖黑恶势力后面的“保护伞”,为农村经济发展、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https://www.daowen.com)
习近平同志对扶贫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创造性地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推动了扶贫减贫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2019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一项“硬任务”就是“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期。要围绕现阶段的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落到实处。一是深刻认识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牢牢抓住产业扶贫,精确选准特色项目,避免盲目追求短期效益,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夯实产业扶贫基础,形成由产业推动的长效而高质量的扶贫发展态势。二是积极探索消费扶贫的新模式,精准解决制约消费扶贫的“卡脖子”难题,通过市场机制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进入全国市场,形成依靠市场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良好局面。三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创新扶贫体制机制。要以“三权”分置推动“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各类要素,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四是主攻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施策、精准推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特别要瞄准“看不见的贫困”,摆脱“意识贫困”“思路贫困”,发扬“弱鸟先飞”意识,提倡“滴水穿石”精神。通过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统筹衔接。五是从影响农村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问题入手,统筹实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防止贫困人口在脱贫后返贫,以乡村振兴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所以,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扶贫攻坚的有效之策;反过来,打好脱贫攻坚战又能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部署安排。《意见》针对重点领域,抓住薄弱环节,明确要求打好三大保卫战(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赫然列入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中。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指出,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该通知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要湖泊、重要河口、重要海湾的敏感区域内,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河湖海洋、违法占用河湖水域和海域,严格管控沿河环湖沿海农业面源污染”。打好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奠定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生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