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业龙头企业做出了积极贡献。苏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苏政发〔2002〕47号),出台了一系列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包括建立专项发展资金、提供贷款贴息补助等,通过“抓龙头、建基地、带农户、拓市场、促销售”和“公司+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取得了新的突破。2015年2月11日,苏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成立,标志着苏州农业产业化发展迈入新阶段。
《苏州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具体的举措:一是加大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收优惠力度,鼓励大型涉农企业朝着农业全产业链转型或上市,“十三五”期间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左右。二是加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精深加工,到“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精深加工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合理配置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便民平价菜店、农产品连锁销售网点,创新“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产销对接模式。四是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办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上营销、配送直供等新型营销方式,到2020年,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超过35亿元。
在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上,苏州坚持挖掘一批、培育一批、发展一批、晋升一批的思路,2018年底全市拥有319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57家、市级110家,实现年销售收入1 300多亿元,带动农户250万户。“2019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0强”名单中,江苏省有131家企业入围,数量居全国第一。苏州南环桥市场营业收入278.3亿元,列全国第18名。此次评选主要以农业龙头企业2017年度销售(交易)额为依据,体现年度运营质量和经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