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求
在现代农业建设“十三五”规划中,苏州明确提出要“构建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注重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的引进与发展,不断拉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附加值;依托苏州农业独特的资源优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大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力度,加快推动农旅深度融合,不断拓展农业多重功能;切实加强新信息技术在农业一二三产业发展方面的推广,着力推进‘互联网+’农业在现代农产品营销上的加快应用,再培育一批省、市级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和‘淘宝村’”。率先提出了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的更高要求。
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中,苏州要求“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将特色小镇作为产业兴旺的重要内容,明确一二三产业融合主攻方向,推动农业“接二连三”,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前后延伸,融合发展。以争创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为契机,吸引一批高质量农业科技项目落地入园,推动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集聚发展。紧紧抓住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机遇,积极构建农村电商运营体系,加快县级电商运营管理服务中心、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到2020年,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超过35亿元。依托乡村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立足田园乡村定位,加快休闲观光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形成一批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到2020年,各类休闲观光农业营业收入力争超过35亿元。
在2018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委发〔2018〕1号)中,苏州提出“着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上取得新突破”,强调“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要把提高乡村产业发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并做出五个方面的安排。
一是优化乡村产业布局。推进“多规合一”规划管理机制,对全域乡村的空间形态、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进行全面规划、系统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经济地理。有序编制村庄建设详规,加强村庄空间管控,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整体风貌的合理布局,2022年实现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四个百万亩”生态底线,科学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四个百万亩”保有量稳定在410万亩左右。坚持节约集约发展导向,开展镇、村两级工业集中区优化提升行动,以市(区)或镇(街道)为单位优化调整农村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引导一二三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坚持“总量控制、存量优化”原则,全面开展镇级“三优三保”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腾退整合闲置、低效建设用地,盘活指标优先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特色小镇、特色田园乡村等项目建设。(https://www.daowen.com)
二是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开展“三高一美”(高标准农田、高标准水产养殖、高标准蔬菜基地和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基地建设,到2022年全市高标准农田达到165万亩以上,占耕地比例超过70%,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力争达到18万亩。以工业化理念推进农业园区运营机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到2022年全市农业园区面积达到130万亩左右,建成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3个以上。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引导农业企业尤其是农业科技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落地见效,到2022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73%。整体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应用现代化、智能化设施装备,扩大经济作物先进适用农机具的补贴范围,到2022年农业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90%。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到2022年实现信息进村入户和农业市场主体信息服务全覆盖。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着力打造一批“苏”字头农业特色品牌,到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农业品牌100个。加快农业区域性品牌运营推广,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鼓励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绿色生产技术体系、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力争2022年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新粮食收储加工供应机制,推进智能粮库建设,大力实施“苏州好粮油”行动计划和“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粮食科技创新示范市。支持发展潜力大、与农民利益联结紧、经营状况好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三是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坚持市场导向,推动集体经济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方向发展,到2022年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突破2 200亿元,村均年稳定性收入超过1 000万元。探索集体资产集中经营、委托管理等资产运营新机制,通过市场化配置手段实现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鼓励各地以镇(街道)为单位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抱团异地发展,在城镇规划区、各类开发区等优势地段开发建设农贸市场、城镇综合体、科技创业园等经营性项目,增加集体收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试点探索集体经济与国有资本合作模式,参与地方重点扶持的蓝筹产业项目投资,优化产权结构,实现多元经营。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和风险较低的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产业和农村服务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制定完善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
四是加快特色小镇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积极引导现代智能、健康、环保、文化、高端服务等产业向特色小镇和特色田园乡村布局。特色小镇培育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挖掘培育地方优势主导产业,科学规划镇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产、城、人、文深度融合发展,到2022年力争培育15个特色小镇。坚持以片区发展理念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着力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到2022年打造70个特色田园乡村。在规划管控前提下,试点推进以社会资本为建设主体,对特色田园乡村及其周边水利、道路、管网、农田等基础设施进行科学布局、连片改造、集中运营,不断提高资源资产的产出效益。加快培育乡村规划师和专业设计运营人才团队,鼓励专业设计团队对特色田园乡村进行整体规划、全程参与。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建设长效管理新机制。增加有效制度供给,畅通审批渠道,落实激励政策,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建设项目序时推进、取得实效。
五是加快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积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支持龙头加工企业通过集中配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等形式实现集聚发展,到2022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副产品加工比值达到60%。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全力打造覆盖全市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新、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供销合作电商企业,到2022年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突破40亿元。大力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围绕大闸蟹、茶叶、枇杷、杨梅等地方特色农产品,着力培育一批国内知名的电商品牌。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积极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实施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提升计划,开展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动农业企业走出去。改善农业投资环境,加大农业利用外资力度,积极引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农业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提升苏台农业合作园区、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载体建设水平。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康养基地、乡村民宿和农业示范村,5年内创建省级以上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10个,各类休闲观光农业营业收入超过38亿元。鼓励各地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