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花灯概况

第一节 秀山花灯概况

秀山花灯于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彭兴茂,重庆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杨正斌、何建勋、石正发。

图示

图12-1 秀山花灯(图片来源:秀山县文化与旅游发展委员会提供)(https://www.daowen.com)

在中国传统民间歌舞艺术中,历来有“北方的秧歌,南方的花灯”一说。南方花灯历史悠久,既蕴含着古老传统风俗与文化的遗迹,又折射出现代民间生活,展现出浓厚的乡音、乡风、乡俗和乡情。花灯歌舞是农耕文化的产物,其歌舞的内容、形式以及活动的程序、时间等都同农耕生活密切联系,体现出天人合一、顺应自然的传统思想观念。

重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位于渝、湘、鄂、黔交界的武陵山腹地,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流传于秀山县的秀山花灯不仅是南方花灯的一个代表,也是中国西南地区花灯艺术中的一支重要流派。秀山花灯以歌舞表演为主,是集歌、舞、戏剧、仪式、吹打、纸扎等艺术于一体的综合性表演艺术。1996年,秀山县被文化部命名为“花灯艺术之乡”。2006年,秀山花灯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