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敌人统治的城市中与地区中的工会工作

十七、在敌人统治的城市中与地区中的工会工作

在我军后方的工会,要克服一切困难去帮助在敌人统治下的大城市和工业中心区域的工人,设法与他们发生联系,在政治上、物质上和组织上去帮助他们,建立他们的组织,帮助他们训练干部,并派干部到这些地方去工作。

在敌人统治下建立公开的工会当然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利用完全灰色的组织(如在理会〔3〕、佛教会、同乡会等)去团结工人,为保护工人的切身利益并帮助抗日军队与游击队而斗争,动员工人去加入游击队、侦查队,去侦查敌人的消息,报告给游击队,并破坏敌人后方的交通、军事设施及军需粮秣等。同时还要使敌人不能好好利用工厂、铁路和矿山去进攻中国人民,设法在工人中组织怠工或必要的破坏等。

在敌人统治下的中国工厂中的资本家和管理人,如果他们不是完全的勾结日寇来压迫工人并将工厂奉送给日寇,那么工人应与资本家及管理人联合起来去反对日寇所加于工厂的压迫,反对没收及改组工厂,并须设法使资本家与管理人不反对工人进行反日工作及建立反日组织。

日寇、汉奸所组织的群众团体与武装部队,工人中的抗日积极分子应当加入进去,在里面团结一切有民族意识的分子,进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及汉奸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