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大革命失败以后,工人运动转入低潮。1931年秋,刘少奇同志从苏联回国。他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十年中,从事白区工作有6年多,他对白区工作,特别是工人运动、统一战线方面,有着丰富的斗争经验。他善于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能够从中国革命的实际出发,提出党在白区斗争的策略方针,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后期,他发表了十多篇重要文章。《肃清立三路线的残余——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关于白区职工运动的提纲》,《关于白区工作给中央的一封信》,《关于白区的党和群众工作》等等。刘少奇同志的这些著作的主要思想是:

第一,正确地估计了城市工人运动的形势。他认为,中心城市是大的产业中心,是反革命的支撑点,是反革命力量最强大的地方。反革命在这些地方对于革命的防护最为严密,同时,我们的工作基础与组织基础是十分薄弱的。因此,目前还不是革命与反革命决定斗争胜负的时候,在形势与条件不利于我们的情况下,应当避免和敌人进行决定胜负的斗争。

第二,正确规定了工人运动的方针、任务和策略。刘少奇同志认为:我党目前在中心城市和产业中心的工作任务,还是争取群众,争取工人阶级的大多数、积蓄工人阶级的雄厚力量,以准备将来决定胜负的斗争。如何贯彻这一方针,他提出了系统的斗争策略思想:首先必须注意保存和巩固党和工会在工厂企业中现有的组织和工作,只有如此,才能扩大和发展。当我们在某些工厂中,已经建立了强大的组织时,要把干部派到其他工厂开辟工作,派积极的工人到农村参加游击队、义勇军等,派工人干部和领袖参加一般的公开的社会活动与政治活动。其次,必须特别注意领导工人群众进行经济的政治的日常斗争。领导这些斗争时,必须从争取胜利(即使是最小的胜利)的观点出发,要用一切方法争取这些斗争的具体要求的胜利。对于完全没有胜利把握的斗争,应该停止。斗争延长对工人不利时,应该在某种相当条件下,适可而止地暂时停止战斗。再次,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合法手段去开展斗争;如国民党工厂法、工会法上对于改善工人阶级现状有利的条文,国民党的调解和仲裁,国民党在工人中所进行的各种活动——卫生运动、纪念节的活动,以至民族扫墓节、儿童节、植树节甚至法西斯的新生活运动等等,我们都要利用来提出工人的要求,开展工作和斗争。第四,要利用一切公开的可能去广泛组织工人群众。在有黄色工会的工厂企业中,我们要加入黄色工会,参加它的各种活动,利用它来组织工人;在没有黄色工会的工厂企业中,应利用各种公开的和灰色的名义,如同乡会、互助会、劝诫烟酒会等,来公开广泛组织工人;在没有组织的工人中,如果情况允许,不要放弃依照国民党工会法的程序,公开成立新工会的机会。第五,在黄色工会中,要特别注意形成和巩固革命者的阵地。黄色工会的全部领导机关,不论上级和下级,都要努力争取,当这项工作获得全部胜利时,仍要保持表面上的黄色工会的原状,力求巩固已得阵地。培养大批干部,以待将来。第六,在反对资本家、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及卖国贼的口号下,在黄色工会中要与各级的工人及其领袖建立统一战线,特别是行动的统一战线。第七,在斗争中,要特别注意保存群众中、企业中的干部和领袖。

刘少奇同志为什么在“左”倾错误的支配下,能够得出关于白区工人运动的正确策略?这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他注意从实际出发,以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白区实际情况来判断如何有利于工人斗争和工运的发展。他自己深入实际,虚心向群众学习,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另一个原因是他不迷信教条,不盲从。1930年到1931年他在赤色职工国际工作期间,当时,赤色职工国际强调各国要在黄色工会里搞“赤色反对派”,变黄色为赤色。刘少奇同志不赞成,他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主张利用合法形式,到黄色工会里去争取群众,反对搞“赤色反对派”。其他国家的代表中也有认为黄色工会的势力很大,要想在黄色工会里搞“赤色反对派”,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但赤色职工国际的负责人罗佐夫斯基不顾刘少奇同志和其他代表的意见,仍然把建立“赤色反对派”写进决议案。在执委会讨论时,刘少奇同志又表示了反对,赤色职工国际就给他扣上了右倾机会主义的帽子。1931年刘少奇同志从苏联回国,任中央职工部长兼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由于他在领导工人运动中,没有完全贯彻执行王明“左”倾错误路线那一套,提出要按照实际情况领导工人斗争,积聚革命力量等一些策略,被王明路线的领导者视为大逆不道。他们在1932年3月25日公布的《中央为职工运动致同志的一封信》中,在全党点名批判了刘少奇同志。还撤销了刘少奇同志的中央职工部长、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的职务,派他到上海市工联会去工作。但是,刘少奇同志仍坚持从实际出发,总结历史经验。1936年3月,他主持北方局工作后,为了贯彻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根本转变党的白区工作,做了大量艰苦的实际工作和理论工作,为白区工人运动提出了正确的、系统的策略思想,对白区工人运动转向正确轨道,起了重要作用。1936年10日,上海的日本纱厂4万工人罢工,就是在刘少奇同志的白区工运策略思想的引导下,取得了胜利。

刘少奇同志还对苏区工会建设和工人运动的发展提出了重要的思想。1932年,他从上海进入中央苏区,担任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陈云同志担任副委员长。他同陈云同志为纠正中央苏区工会工作中的“左”倾错误作了很大的努力。长征到达陕北后,又担任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委员长。在这期间,刘少奇同志对中央苏区和陕甘苏区的工会工作发表了《模范的工人要求纲领》、《论国家工厂的管理》、《用新的劳动态度对待新的劳动》,《在苏维埃政权下工会的作用与任务》等一系列具有指导性的文章。这些文章的主要思想是:

第一,刘少奇同志深入赣南钨矿矿工中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对矿工们说:“你们现在再不是为地主资本家而劳动了,而是为了工人阶级自己、为人类的最后解放而劳动着。这种劳动的性质的变化,是我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最大变化,你们应该用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刘少奇同志到钨矿做思想工作后不久,钨矿的产量就增加了两倍。回到瑞金后,他把在钨矿的讲话整理成为《用新的态度对待新的劳动》一文发表,阐明在革命政权下工人阶级是企业的主人,工人应当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企业,对待生产,克服眼前困难,建设光辉未来的思想。

第二,刘少奇同志针对当时有些工厂管理混乱,存在严重浪费现象,提出了国家工厂中必须实行厂长负责制与民主管理相结合的思想。他认为,厂长对全厂的生产与行政,负有绝对的责任。但厂长在决定各种问题时,必须事先与党的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商量,尽可能取得他们的同意,配合党与工会的系统来一致执行。但党的支部书记与工会主任不同意时,厂长有最后决定执行的权利,并同时提到上级机关来讨论。要用这种“三人团”的方式来管理工厂。

第三,确定了苏区工会的基本任务。刘少奇同志针对陕甘苏区的实际情况,为陕甘苏区工会确定了三项基本任务。一、组织真正群众的阶级工会;二、努力改善工人群众的经济生活与文化生活;三、在进行上述二项群众工作中,发动与引导广大的工人群众来积极参加苏维埃和红军的建设。

当时在陕甘苏区有一些同志认为苏区内的工人少,不能组织工会,组织起来也没有什么作用。刘少奇同志针对这种错误思想指出:“组织工会,把城市与乡村中的工人雇农的大多数吸引到工会的组织中来,应该是工会目前头一位重要的工作。”这是关系到工人阶级对农民阶级的领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