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依据——课
2025年08月10日
一、理论依据——课
教学是一个按照教育要求有目的地进行组织的过程,它应包括学生生活所有最重要的方面,并保证使他们把学习当作对自己有重要意义的活动来对待。课是组织教学和教学工作的基本形式之一,它不是教学过程的一个独立的单位,而是旨在使儿童得到一般发展,掌握知识、技能、技巧的过程中的一部分发、一个片断或一个阶梯。课还是组织和指导学生校内外生活的主要形式,也就是说,要把课组织成使儿童获得认识和个性发展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使在刘相的学习和认识活动成为对他们具有切身意义的事情。从这样的观点出发,就不能让儿童在课上处于受强制的状态,否则他们就一刻不停地盼望课早点结束,到课外、校外去感受他们生活的快乐。他指出,重要的是教师要善于在课上激起儿童有效的学习动机,只有激起了儿童有效的学习动机和渴望,他们才能有学习积极性。因此,阿莫纳什维利认为,课的主要任务是:在具体的教材、教学方法和师生交往内容的基础上,激起和发展每一个学生的求知欲、认识兴趣、自信心、与教师和同学交往的快乐感受,及对于独立的和集体的认识活动的渴望。因此要求教师做到:
第一,精确设计每一堂课和每一堂课上每一分钟的教学,明确规定每一堂课的教学目标和预期的教学效果;
第二,使学生在课上的学习和认识活动最优化,加强课的发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