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对外沟通和学习机制欠缺

(四)环境治理对外沟通和 学习机制欠缺

低碳经济的发展是全球、全人类共同的事业,区域间、国家间交流与合作是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和促进因素。因此,环境治理必须实现超越主权国家区域的官方或非官方合作,打破低碳经济模式下的技术转让壁垒和贸易壁垒;同时也应积极推进建设环保执法队伍知识学习和更新机制,不断引入新的治理理念、制度和治理技术。

但我国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决定了现行环境治理对外沟通和学习机制将长期处于较低的水平。作为一个地理大国,环境执法部门是以行政区划构成的多层级、条块分割状态,而经济发展、污染的流动性、利益寻租等因素的介入使得环境执法部门连带进入区域的经济发展竞争之中,交流学习少,利益竞争多。现有的国家、省部级等高层级的环境培训和教育覆盖面又相对狭窄,远远不能满足基层环境执法部门工作的需求。而跨国际的交流则就更少了,一方面国际交流主要停留在国家或省部级层面,另一方面由于环境问题作为发展中的硬伤极易受到西方攻击,导致受到二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