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环保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政府 环保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低碳经济时代,其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观念创新。低碳经济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实现从以前主要依靠物质资源的增长模式向 “人才加资本” 的发展方式的转变,走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而要实现上述治理目标,政府环保治理能力必须获得全面现代化。

环保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体地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环境治理基础的技术化。造成我国环境污染的因素很多,诸如制度缺陷、管理不规范等,但最重要的一条是十几年来将污染控制的重点放在末端治理上,忽视了源头削减和污染预防问题。但要想确保经济发展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生态保护相协调,源头削减和污染预防实现的关键在于环境治理技术化的程度,我国政府必须加强低碳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引进新型能源、节能环保材料、环保设备生产以及相关研发技术,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技术化才是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一致的根本之路。

环境治理质量评价的标准化。环境治理评价必须建立相对统一和稳定的全国性或区域性标准,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惩罚通过实现一个标准、一个方法、一套程序进行评价和改进,避免差异化监管要求和处罚所带来的不平等,以技术策略推进规则遵循的自觉性提升。

环境治理执法体系的信息化。环境治理执法体系建设层次应当实现全面的提高,通过硬件基础设施、人才队伍、执法方法和技术等全方位建设,形成执法体系信息公开、执法主体联动一体化、执法主体和执法对象互动协调化的整体化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