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附录:

萍乡市挂职博士管理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省农科院赴萍乡市挂职博士管理服务工作,推进挂职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萍乡市干部挂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搭建干事创业平台

根据挂职博士的工作特点、特长进行综合研判,合理安排工作分工,每人至少有一块独立分管工作,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上锻炼培养挂职博士,保证有充分的锻炼平台,为挂职博士施展才华创造环境。

二、建立微信报告工作制度

建立省农科院赴萍乡市挂职博士微信群,要求挂职博士每日坚持撰写工作日志,每周撰写工作总结和心得体会,每月向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领导报告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每日一记实,每周一总结,每月一报告”的形式,详实报告挂职期间所做所思所悟。进入微信群人员为:

1.省农科院领导。

2.省农科院赴萍乡市挂职博士。

3.萍乡市领导: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等。

4.市委组织部同志: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干部教育科科长、干部综合科科长、干部一科科长、干部二科科长、干部三科科长、干部监督科科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等。

5.接收挂职博士所在县区的同志: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组织部部长、农工部部长,挂职博士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

6.挂职博士工作导师和生活联络员。

三、建立定期交流机制

建立省农科院赴萍乡市挂职博士沟通交流平台,采取座谈交流会、联谊会、调研观摩等形式,组织挂职博士互相交流挂职期间学习、工作、思想情况,增进彼此感情交流,相互学习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至少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四、健全服务保障

在工作、生活及思想方面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使挂职干部能够挂得安心,工作顺心。

1.政治上保障。明确挂职干部根据挂任职务,享有与挂职单位其它同级领导同等的政治待遇。

2.生活上关心。接收单位要为挂职干部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条件,为其指定生活联络员,安排食宿,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加强教育管理

1.指定工作导师。为每一位挂职干部指定一名工作导师,一般由挂职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工作导师要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每月至少与挂职干部谈心谈话1次,主动了解挂职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授工作方法,积极给予工作支持。

2.严格工作考勤。挂职博士应严格遵守挂职单位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脱岗。因事、因病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凡请假3天以内的,须报挂职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须报县区委组织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的,须报县区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返岗后及时销假。

3.严格组织生活。挂职博士在挂职期间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党组织关系转入挂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只转党组织关系,行政、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不变),参加挂职单位组织生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通过红色培训、业务交流、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挂职干部的教育培训。

六、强化考核评估

挂职博士期满结束前,接收单位要积极配合派出单位做好期满考核相关工作,将挂职博士在挂职期间形成的工作日志、总结、调研报告等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实事求是地对挂职博士作出组织鉴定,科学评价挂职以来工作情况,为省农科院对挂职博士进行考核提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