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分类工作基础
(一)文献分类的概念、定义
文献分类就是以事先确定的文献分类法为工具,根据文献所反映的学科知识内容及其相关特征进行划分,从而分门别类地、系统地揭示和组织图书资料的一种方法。通过分类,可把性质不同的文献加以区分,使其性质相同的文献集中在一起,性质相近的置于接近的位置上,按照亲疏远近的关系把文献组织成一个有条理的系统。
文献分类概念的含义体现了四个方面的意思:文献分类的对象是文献;文献分类的根据是文献的学科内容属性与其他属性特征;文献分类的工具是文献分类法(或称图书分类法);文献分类的主要目的是按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分门别类地组织与揭示文献,从学科体系方面为读者提供检索途径。
文献分类是人们认识事物、区分事物、组织事物的一种逻辑方法。文献分类是图书馆组织文献、编制分类目录的一种基本方法。文献不做分类,就会杂乱无章,既不便于检索、利用,也不利于检验藏书结构是否合理及体系是否科学。因此,馆室不论大小,藏书不论多寡,对文献都要进行分类。
根据上述关于文献分类的概念,我们可以将医学文献分类定义为:是以事先确定的文献分类法为工具,根据医学文献的内容及其他相关特征进行划分,分门别类地、系统地揭示和组织医学文献的一种方法。
(二)文献分类的意义和作用
1.文献分类的意义
文献分类工作是图书馆内部工作的基础,是图书馆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必须首先完成的重要步骤。由于文献经过分类后,用排列的顺序体现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形成了一定的逻辑系统,读者才能够“顺藤摸瓜”找到所需的文献,即使找不到指定的文献,也可以找到性质相似的文献。这说明分类不仅起到组织文献的重要作用,而且起到了推荐文献、减少“拒借率”的作用。
文献分类工作做得好,可以使文献更好地发挥作用。否则就等于把文献打入“冷宫”,把珍珠撒进大海,使人无法寻找。一个优秀的分类工作者,在进行分类时,熟练地运用互见、参见、组配等方法,对内容多的文献运用主要分类号和若干次要分类号,就能为读者提供多种渠道的检索途径。文献经过分类,可以为采购工作提供依据。采购人员只要查阅分类目录,就可以知道藏书情况,如果仅凭记忆是不可能准确地了解藏书情况,做好采购工作的。
文献经过分类,对编制推荐书目或专题目录开展读者辅导工作、咨询工作,进行文献信息的调查统计以及进行图书馆学的各项学术研究都非常重要,因为上述各项工作都以文献为对象,如果不对浩如烟海的文献进行分类、组织,就不能顺利地进行上述工作。
2.文献分类的作用
文献分类的目的,一是按学科知识的系统性组织文献,二是按学科知识的系统性揭示文献。这两个目的具体表现在组织分类排架与编制分类目录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也就是文献分类的两个主要作用。
(1)组织分类排架
分类排架就是严格按照排架分类号把文献组织起来,而排架分类号则是文献分类的结果。也就是说,分类排架是按照一定的分类体系把文献按学科门类排列起来,是从知识系统方面揭示文献内容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便于读者在书架上按类索取文献,也便于馆员清点、统计、展览文献,熟悉理想的文献排架方式。但是,采用分类排架的前提是必须对文献进行分类。文献只有经过分类,才能有一个表示其学科内容或其他属性特征的分类号,才能按照一定的分类体系系统地组织文献。
(2)编制分类目录
分类目录是图书馆的重要目录,编制分类目录是图书馆编目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分类目录是按照文献分类法的类目体系组织起来的。由于类目体系体现了各门学科的系统性,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各门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关系,因此这种类目体系反映在分类目录上就便于人们从学科知识系统按类检索查找文献,达到鸟瞰全貌、触类旁通的效果。要编制分类目录,其前提也必须首先对文献进行分类,否则就无法编制分类目录。
虽然分类排架与编制分类目录都要依据一定的分类体系,但两者是有区别的。从检索文献的作用看,分类排架要求分类体系固定,类号简短,一种文献在书架上只能有一个位置,一种文献涉及几类时只能提供一种检索途径。而书架上的文献经常被借出,难以体现文献的实际情况,因此分类排架体现的检索作用是很微弱的。分类目录则不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它能够通过采用互见、参见、分析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方法,从而提供多种途径检索。
此外,文献经过分类后,图书馆可按类补充馆藏、统计文献、宣传文献和指导阅读等。
(三)文献分类的基本原则
文献分类的基本原则是对一切文献进行分类所必须遵循的规定。
第一,文献分类应以文献内容的学科性质为主要标准,以其他特征,如地区、国家、民族、时代、体裁等作为辅助标准。也就是说,对于准备分类的文献,必须首先考虑文献内容的学科属性,再根据文献内容所反映的学科体系,在分类法中找到它应在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将同一学科的文献集中在一起,便于读者选择和利用。当此标准不适用时,才以文献的其他属性特征作为文献分类的辅助标准。[1]
第二,文献分类要遵循分类法的逻辑性和系统性。凡能分入某一类的文献,必定带有其上位类的属性,也就是说,凡能分入下位类的,必能分入其上位类。在分类时,应按分类表逐级细分,分入最切合其文献的最恰如其分的类。能入上位类的,不得入下位类;能入下位类的,不入上位类:能入专类的,不入总论类;能入具体问题的类,不入一般原理的类。
第三,文献分类时,必须以本馆所确定的使用及其制定的分类细则作为依据,切忌主观任意性。
第四,不能单凭文献题名分类。文献分类切忌单凭文献题名的意义归类。一般来说,文献题名能反映文献的内容属性,但也不是每种文献都是如此,特别是科普读物和文艺作品,其题名往往只具有象征意义。有些文献其题名含义与内容相距甚远,故分类时,一定要进行主题分析,才能达到正确分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