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著录标准化

二、文献著录标准化

(一)著录标准化的意义

文献著录标准化是文献工作手段现代化的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标准化,就不会有统一化、规范化、自动化和网络化。文献著录标准化是国际文献工作一体化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中外文献书目信息交流的基本保证。文献著录标准化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编目系统,它是实现编目工作统一化、规范化的基础。集中编目或合作编目必须遵循统一的、规范的著录方法才能保证目录编制的质量,达到国内、国际书目信息的有效传递和交流。文献著录标准化有利于开展馆际互借和国际的文化交流。标准化的著录项目和格式便于编制各种联合目录和国家书目,便于用一种语言文字编制的书目记录能被其他语言的使用者所理解和接受,也便于促进馆际间的采购协调和文献资源共享。文献著录标准化有利于向机读目录转化,实现编目和目录检索的自动化、网络化。标准化的著录规则是机编程序的基础,是联机检索的统一规范。只有标准化的文献著录,才能使目录信息能够相互流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2]

(二)国外文献著录标准化发展概况

早在19世纪中期,资本主义国家就提倡过文献著录标准化。1841年帕尼兹编制的《英国博物馆图书馆编目条例》(简称91条)奠定了现代编目条例的基础,创建了现代编目理论。19世纪末,美国国会图书馆、英国博物院图书馆、德国普鲁士图书馆以及梵蒂冈图书馆等先后有各馆的著录规则。

1908年,英国图书馆协会和美国图书馆协会就解决两国图书馆的著录方法不一致问题,共同研究、编辑了《英美条例》(AAC)。同年,普鲁士编制了《普鲁士条例》。从此,文献著录方法形成了“英美”和“普鲁士”两大体系,这在统一文献著录方法上迈出了很重要的一步。1961年10月,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FLA)在巴黎召开了伙计编目原则会议,制定并通过了“原则声明”,为制定国际标准著录条例奠定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