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创新
(一)法制节目题材的选择由权威叙事转变为人文叙事
现如今,我国许多的电视法制节目都是以报道民事、刑事案件为主,这些案件由于画面的可视性以及现场的还原,使得节目充满了悬疑,满足了部分群众猎奇的心理,从而增加了节目的收视率,该种电视法制节目使用的是权威的叙事方法。但是随着电视节目的不断改革和深入,以及日益激烈的竞争,这种传统的权威叙事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群众的需要。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电视法制节目制作人在节目制作的过程中,对案件的叙事视角和立场进行不断的变化和更新,将权威叙事以及常规叙事的手法进行弱化,加强人文的叙事手法。也就是在电视法制节目制作的过程中,制作人不需要对案件的侦破过程进行详细的刻画,不去大幅度地表现民警的破案指挥以及技巧,而是努力探讨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尽可能多地揭示犯罪嫌疑人扭曲的心理,使得观众在观看之后得到震撼的教育,真正达到报道一个案件、教育一片观众的效果,从而提高电视法制节目的质量和收视率。为保证法制节目得到广大观众的关注和认可,需要保障法制节目内容及形式的丰富性与多样性。目前影视剧是深受广大观众喜爱的形式,但是令人尴尬的是当前阶段出现在影视剧中的法制内容有些镜头过于血腥,出现适得其反的效果。实践证明法制影视剧不宜出现太过血腥的画面,且故事内容应该贴近群众生活实际,使人从千姿百态的现实生活中汲取教训,学到法律知识,自觉守法遵法,构建和谐文明的美好生活和家园。
目前播出的法制节目形式较为单一。为提高法制节目的播出效果,需要对法制节目的内容进行丰富化的发展,促进法制节目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同时进行法制节目的创新,这样才能够蓬勃发展。如果不注重创新,必然会失去活力,最终失去所有的观众。欲注重法制节目的质量提升,法制节目相关创作人员要学好新闻知识和基本的技能,并且也应该掌握好专业的法律知识。法制节目需要尊重人权,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制作出来的法制节目应该具备深度,能够有效地传播法律知识。
(二)电视法制节目的形态要多元化(https://www.daowen.com)
随着电视节目的不断改革和深入,以及电视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电视节目也都在不断地改革和创新中,电视节目与艺术形态也在逐渐地融合,所以电视的法制节目也不例外,必须要根据不断的变化,对节目的制作进行创新和优化,从而适应时代的需求。但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理论建设相对薄弱,使得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相对的落后和单一化,较难提高观众的观看热情。因此,电视法制节目制作人在节目制作的过程中可以吸取和借鉴国外相关法制节目的形态,如模拟法庭、法制游戏等形式多样的制作方法,在制作的过程中摒弃传统单一的方法,将枯燥生硬的讲解转变为生动有趣、通俗的表达方式,从而增加电视法制节目的娱乐性,并使得电视法制节目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从而提高电视法制节目的质量。
现在,我国正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制社会与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法制节目理应在这样的氛围中大有作为,法制节目的创作关键在于用好资源、理清思路、明确方向,调动各种有效方法,努力生产出百姓喜欢、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电视法制新闻作品。法制节目不仅要具有媒体的监督作用,而且更要成为社会稳定的调和剂,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打开一扇有冤可诉、寻求公正的大门。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国法制的不断完善,法制节目会向更深入、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电视法制节目在创作形态上还有很大的新空间等待我们去开拓。
(三)借鉴国外的法制节目
如今,许多的电视娱乐节目是通过购买其他国家的版权,然后进行翻拍而成的,这不仅限制了我国电视节目的发展,而且使得节目无法持续发展下去。因此,在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制作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本土化,找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类型,然后根据中国特色的需求,对国外电视法制节目的精华,如拍摄的方法、内容的创新技巧等进行借鉴,并融合到我国的民族特色文化中,从而对电视法制节目的形态进行创新。通过不断地借鉴和学习,强化法制节目的专业性和娱乐性,从而使得我国电视法制节目从传统的宣传形态中蜕变出来,获得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