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级社区矫正中心职能发挥探析

天津市区级 社区矫正中心职能发挥探析

天津市社区矫正中心 李树彬 李凤连 宋丽红 郭朋朋

区(县)社区矫正中心作为司法行政机关集中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场所,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平台和运行载体,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规范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5年天津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天津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我市区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意见》,对区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队伍建设、管理运行机制等做出统筹指导和部署要求。截至目前,天津市16个区全部建成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成为各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阵地。如何更好地发挥我市区级社区矫正中心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桥头堡”作用,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一、建章立制,强化工作衔接配合

为推动社区矫正中心有效运行,应建立一整套完善、规范、实用、高效的管理制度。建全岗位职责、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统一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

(一)完善领导分工机制

社区矫正中心由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担任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工作运行,矫正科科长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社区矫正管理支队组织和领导中心工作,由中心主任任支队长,负责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工作。

(二)加强组织合作机制

中心工作人员由矫正科和管理支队组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录部分专职社会工作者作为工作力量补充。按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中心各部门细分工作职责,管理、指导和协调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心对社区矫正辅助人员进行招聘、管理、培训、考核等;对外联系协调相关国家机关、相关职业培训中心、职业介绍机构、公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负责吸纳社会志愿者,并按志愿者参与活动的时间、空间分类管理,建立以管理支队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三)提高部门协作机制

在中心设立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社保、民政等部门的联合办公室,落实好“两院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社保、民政及其他社会团体的联系沟通。设立检察官派驻办公室,同步、动态对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依法实施监督,降低执法风险,确保执法安全,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专群结合,促成强大工作合力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关键在基层,根本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不懈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适应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形势,需建立起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用过硬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一方面,各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作为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的中坚力量,具体承担本辖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并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和公、检、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检查和考核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在每年的“大培训、大比武、大练兵”活动中,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专业知识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另一方面,应尽可能吸纳社会力量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补充,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显著特征,社区矫正工作既要有专职执法队伍,也要有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以及社会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的参与。为此,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各区社区矫正中心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国家机关、相关职业培训中心、职业介绍机构、公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录部分专职社会工作者作为工作力量不足的补充。

三、科技创新,加强有效监督管理

2017年4月,司法部部长张军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张军部长强调,信息化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和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手段,要深刻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更新理念、创新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据此,在“互联网+”时代,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一)运用以社区服刑人员为中心的“网格化”信息技术

通过应用信息技术,将社区细划为网格,将以社区服刑人员为中心的“人、地、物、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实施精细化管理。这种信息平台有利于及时综合协调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所)、居(村)委会、监督者、志愿者以及民间组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发现问题,上报信息,协调处置,稳控事态,努力将违法违纪行为化解在网格内。

(二)提高人防与技防结合监管技术

一方面充分运用人防技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建立“周通报、月排查、季研讨”制度,在日常管理中建立司法所、派出所、家属、志愿者、村(居)委干部“五合一”监管形式,做到“日听声、月见人”。另一方面在矫正中心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信息指挥中心和监控平台,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实时、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管理情况;对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定位跟踪,做到“网上能知,网下能控”,实现人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以及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网上监管、网上教育、网上帮扶等。

(三)建立信息管理、定位管理和报到管理三大系统

通过三大系统实现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实时查询和移动轨迹实时监控,对辖区内重点管控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及时有效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另外,在“指纹+面部识别”报到系统、手机定位监管功能基础上,增加电子腕带定位技术,破解人机分离难题,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严密报到管理。

四、完善机制,规范开展教育矫正

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是一项全面的、系统的工程,其目的在于矫正他们的违法犯罪思想、错误道德观念和不良行为习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有一定文化知识,生活技能和对社会有用的人。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将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守法公民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教育改造工作,要做到以下“三个结合”。

(一)坚持“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

分段,即对社区服刑人员在入矫的第一阶段进行认知、认罪悔罪、社会适应教育;第二阶段矫正期间进行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劳动观念、心理健康教育;第三阶段矫正期满前,进行期满总结、解矫谈话、安置帮教衔接教育。分类,即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公共安全犯罪类、经济职务犯罪类、侵犯人身权民主权犯罪类、侵犯财产权犯罪类、未成年人类及其他类六类,根据不同类型罪犯的特点,树立“因材施教”“个案教育”改造模式,改变“一锅煮”的教育方式,从而增强教育矫正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二)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

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集中式教育,定期组织在同一阶段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上法制课等,对他们进行法律常识、时事政策、公共道德等方面的学习教育。针对个别特殊情况,采取相对保密的方式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同时,实行未成年罪犯档案封存制度,并采用单独监管教育的方式,在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证矫正效果。

(三)坚持“行为矫治”与“心理矫治”相结合

行为矫治,即使服刑人员改变他们原来的态度或行为习惯,经过教育和训练,通过经验的内化(指人们将外部的行为、言语向内部转化的过程)与认同作用(指认可环境中存在的新的好的行为模式,并试着学习这些模式,从而逐步掌握新行为方式),而使新的行为发生。通过这种训练,可以对行为异常的服刑人员进行治疗,改掉原先的行为陋习。社区矫正中心还应当具备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的功能,通过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缓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压力,消除他们易产生的对抗、偏激、悲观、自卑、依赖等不良心理和情绪,使其能够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包容接纳,进而调整心态、树立乐观、自信、自立的人生态度。

五、精准施教,倾力帮助就业创业

帮困扶助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关系到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以后的就业就学以及基本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的实际问题,更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不能“包困包助”,而是要“帮一程”“扶一程”,帮助他们步入自觉、自立的回归状态和掌握重新融入社会的能力。在帮困扶助工作中,应当遵循“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原则,为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等尽可能争取一些政策扶持和安排相关实用性的培训课程,力求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就业技能培训等带领他们逐步过渡,提高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在培训课程设置方面,国内外均有一些值得借鉴学习的做法,美国在社区教育矫正课程培训上设置有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健康保障、汽车驾驶、财务管理、商业知识等多种技能训练。澳大利亚的矫正内容重点是放在吸毒、酒驾、家庭暴力等不良行为上,固定课程学时集中进行讲授。在国内,着眼点仍是为服刑人员提供集中学习的场所和加强教育管理等,重点主要放在教育管理等环节,对技能培训涉及较少。北京市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在课程设置上首先提出了精细化、专业化的要求,将培训重点从心理矫正向技能培训、法律素养等多个方面延伸,通过聘请专业人才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服刑人员更容易回归社会。

笔者认为我市各区社区矫正中心在培训课程方面可以借鉴国际和国内一些先进做法,聘请烹饪、剪裁、美发、计算机等专业人员对服刑人员进行培训,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建立一种资格证书对接模式,一方面在现有培训考试制度下,邀请市人社局委派讲师进行点对点培训,直接通过参加考试得到相应证书。另一种方式是针对服刑人员设置符合其特点的培训课程,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中心接受培训学习,通过相关考试之后取得天津市认可的资格证书,为顺利就业提供有利条件。

另一方面,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对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矫正中心可以利用此资源优势,成立独立的就业指导部门,专项对接经开区,形成服刑人员定向就业链,专门培养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由社区矫正中心与经开区人力劳动部门签订优先用人协议,约定经开区每年帮助解决一定数量的服刑人员就业问题,并对接纳服刑人员就业的企业和单位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同时,鼓励服刑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申请政策和资金支持,结合自身兴趣和特长,从事各种创新创业活动,通过自主创业实现人生价值。

强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是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径、新契机,是司法体制改革在社区矫正领域的重要切入点,要善谋善做、善做善成,谋划好“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及职能发挥”的新篇章,真抓实干,谋求实效,圆满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任务。

(责任编辑:童茹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