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暴力
行为人通过暴力强迫对方同意,这种同意显然是无效的。暴力本身就表明了行为的过度性。为了区别于性行为本身所伴随的行为,此处的暴力应做狭义理解。也就是说,这种暴力必须是当场实施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足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因此只要行为人使用了暴力,就无须考虑被害人是否反抗。当然暴力并不一定要造成实际上的严重伤害,只要它具有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危险,从而使得被害人放弃反抗。暴力所针对的对象不仅仅限于被害人,也可以针对第三人,事实上,这里的暴力应当理解为和抢劫罪相同的暴力水平。(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