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本章故事梗概:鹿兆鹏结束了他在白鹿原上的东奔西忙,回到西安,与白灵结为假夫妻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共同的信念和默契的配合使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二人之间建立了深厚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合在了一起。

● 白灵与鹿兆鹏在西安一道参与地下斗争,由假夫妻发展到真相恋,是继之前黑娃与田小娥、白孝文与田小娥之后的第三个逸出宗法规范之外的二人世界的故事。虽然三者不可同日而语,但其实也有着相同之处,他们都是为传统的宗法文化所不许的:对白嘉轩来说,黑娃带回田小娥他是不许他们进祠堂的;白孝文私通田小娥更是被他视为家族耻辱遭受惩罚的;而早先鹿兆海与白灵相处,他就有过反感,现在女儿和鹿兆鹏一起过,冲着鹿兆鹏是鹿子霖的儿子,加上他在原上早就有过女人,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答应。但殊不知男女之间的事是“亲老子都顾不上”的。如果说黑娃和白孝文可能“顾”了,但终于还是抵御不住诱惑而不肯再“顾”,那么白灵和鹿兆鹏却真是完全不顾。至此,传统宗法文化在男女问题上的约束和限制经过黑娃、白孝文的有顾忌的抗争再到白灵、鹿兆鹏的完全无视,可以说已经基本丧失。尽管鹿兆鹏和白灵投身革命并非仅仅为了实现自由恋爱和婚姻自主,但在“革”封建专制的“命”的意义上,实现这两点也正是题中应有的含义。如果不走向坚定的现代革命之路,他们就做不到这一点;如果没有革命的信念支撑,鹿兆鹏就走不出原上有媳妇的阴影,而白灵也不会有一张纸条就解除了与王家小子的婚约的轻松。所以“亲老子也不顾”确实还需要一个大的背景的存在,正是这种大的背景提供的新的信念给他们带来的自由,反而使他们对这种新的信念的持守更加坚定。

鹿兆鹏与白灵通过假夫妻身份开展工作并发展到真心相爱,让人想起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里男女主人公的故事情节。作为20世纪50年代的红色经典,这个电影在年纪较大的观众心里印象深刻,这使得小说由于同类模式的运用而减弱了它的艺术新意,有论者指出这仍然是因为作者对当年地下工作的不熟悉和缺乏了解。但是我们现在读到的《白鹿原》的小说与那部电影之间还是有所不同的。首先,电影里的男女主角并没有从传统宗法文化里脱离而出的背景,他们之间的结合显得比较单纯,而白灵和鹿兆鹏的结合是可以同时视为追求新的人生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次作为红色经典,电影在二人的男女之情方面尽量淡化,而是着重突出事业工作的配合与一致,还有李侠这个老战士如何带领帮助新战士的成长,而小说则是20世纪90年代的产物,市场化、大众化等倾向无疑对作者的创作有所影响,况且作为小说,其创作禁忌也不同于作为红色经典的电影,因此作者可以说是充满激情地描写了鹿兆鹏与白灵之间的情与爱,其中的性描写更是充分而热烈,就效果而言,几乎冲淡了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也许作者内心有一种考虑,小说前面虽然有白嘉轩、鹿子霖、黑娃、白孝文等诸多性的描写,但都缺少真正立足于爱的成分——即基于事业、理想一致的情爱结合,所以这里必须有一个弥补,以展示基于爱情的性行为的独特魅力。西方社会生物学家莫里斯曾将人类性行为归纳为以下十三种功能,即生殖、爱情、欢愉、交流、游戏、认证、征服、炫耀、麻醉、逃避、商业、政治和升华,这个当中难免还有交叉和混合,我们不妨将小说中曾出现的诸多男女之间的性行为与此对号,就不得不承认,只有白灵与鹿兆鹏的结合主要体现的是爱情的功能,其中当然也有政治的因素。从小说中那些充满诗意的文字,我们可以看出作者的描写明显不同于上面那些文字,而且作者还通过补叙的手法让白灵事后从容地加以回味,更显得意味隽永和绵密。这是全书诸多男女关系中唯一的一对建立在现代爱情观念上的结合,作者为此倾注的情感也更多更热烈。拿作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以朦胧和象征的文字,写了白灵的诗样儿的美的感受,无疑也是我对新的最理想的婚姻的抒写。”[1]值得一提的是,白灵在激动之中,仍不忘拉着兆鹏“得先拜天地”。这说明在白灵看来,他们的举动与此后的结合是一体的,而不仅仅是一次男女间的行为,通过天地做证,他们获得了一种名分。虽然省略了他们认为不必需要的“拜祖宗”“拜长辈”等程序,但仍然是严肃而正式的结合。在电影中倒是有一个细节,就是男女主角的联系人告诉他们“组织上已经批准你们结婚”,重点还是在“组织”上,目的似乎只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工作,并没有从男女人物的关系方面去展现,情的成分基本没有,更不用说性了。通过两者的细加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小说作者在沿用“假夫妻”这种模式的同时,还是赋予了人物不同的内涵和承载,展开的角度和领域都有所区别。

●虽然鹿兆鹏和白灵的结合是对传统宗法文化的无视和颠覆,但对乡土文化当中某些温馨成分的眷恋仍然成为共同的精神依偎,这种沉淀在血液中的文化基因是不易也不必消除的,即便塑造的是走出故土的革命者的形象,也不需要将其完全抹去,而成为一个抽象、干枯的类型式人物,陈忠实无疑注意到了这一点。正是这样的描写使鹿兆鹏和白灵这一对结合体充满了更多的人情味和烟火气,从而使他们之间的联系除了信念上的同归还有情感上的共鸣。上面提到的对白鹿的神往就是这样,还有当鹿兆鹏对白灵说“准备做晚饭吧,让咱们的烟囱先冒出烟来”,竟然一下子让白灵的心情变得激动起来,还有两人对家乡清明节时全村人一起参与荡秋千的回忆,等等,说明他们所献身创造的美好新世界还是有着现实感性生活记忆的参照的。特别是在白灵的回忆中,还有荡秋千之前,“家家户户提前吃了晌午饭便去上坟烧纸,然后集中到祠堂里聚族祭奠老辈子祖宗,随后就不拘一格地簇拥到碾子场上”。 这也许是小说中唯一提到“祠堂”“祖宗”不仅没有让白灵产生反感情绪,反倒有亲切和温馨之感的场景,这一刻的白灵和鹿兆鹏体现出了他们作为白鹿原的儿女与家园、故土乃至文化相依的一面,而这些带有地方风俗的乡土文化本身也具有值得怀恋和承续的一面。虽然白灵之后“奇怪自己怎么会想起来秋千的往事”,更表明这种相依怀恋是下意识的、不由自主的,这对丰富他们的形象和性格是十分重要的。

●处决了叛徒、喝了祭奠牺牲的同志的酒,白灵和鹿兆鹏算是为一段时间的奔忙做了一个了结,也算对一直不平静的心情有了一种抚慰。本就对鹿兆鹏充满了敬慕和爱意的白灵终于忍不住表达了出来,这是小说中第三个由女方主动向男方示爱的描写,前面两个分别是田小娥对黑娃和小翠对芒儿,将这三次加以比较,会发现其中有很大的不同。小娥对黑娃是出于爱还是性?恐怕是后者大于前者,至少最初引诱黑娃时是如此。小翠对芒儿是一种朴实的民间的爱情,由于没有顾及他们生存的社会和文化的大小环境,其中多少含有不切实际的盲目成分,很快就以凄惨的悲剧结束。而白灵对鹿兆鹏却既包含强烈的爱的激情又不乏深思熟虑的自然迸发,是一种建立在共同的人生追求和对彼此的欣赏基础上的相互吸引,鹿兆鹏对白灵也是一样,他在梦中叫着白灵的名字已经泄露了这一点,只是两人的年龄、性格和经历的不同才会表现得有所区别,而一旦这层纸被捅破,相互间热烈的程度就正如小说中所描写的那样似“火山爆发”。作者有意通过白灵的回忆来重现那激动的时刻,显然已经是做了趋于冷静处理,但仍然是激情四射、诗意盎然。“他的整个躯体就是一座潜埋着千万吨岩浆的火山,震颤着呼啸着寻求爆发。她那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也是一座火山,沉积在深层的熔岩在奔突冲撞而急于找寻一个喷发的突破口;她相信那种猛烈的燃烧是以血液为燃料,比其他任何燃料都更加猛烈,更加灿烂,更为辉煌,更能使人神魂癫狂;燃烧的过程完全是熔化的过程,她的血液、她的骨骼和皮毛逐渐熔化成为灼热的浆液在缓缓流动;她一一任其熔化,任其流散而不惜焚毁。突然,真正焚毁的那一刻到来了,她的脑子里先掠过一缕饱含着桃杏花香的弱风,又铺开一片扬花吐穗的麦苗,接着便闪出一颗明亮的太阳,她在太阳里焚毁了……”这文字读起来,仿佛像郭沫若笔下《屈原》的《雷电颂》,又像是交响乐《梁祝》中最高潮时的旋律,可以说是作者一生中最为抒情忘我的文字,也许作者笔下太少出现这种“合理而又完美的结合”[2]了,才会如此动情、如此陶醉。还需指出的一点就是,作为一种“合理而又完美的结合”中二位当事人的状态与此前鹿兆鹏跟鹿冷氏的结合的状态以及白灵对王家婚事的不屑是形成强烈的反差的,抵制“父母之命”的鹿兆鹏和白灵对传统婚姻最不能接受的就是无视男女之爱,此刻他们用热烈而忘我的爆发演绎着他们所追求的结合,这无疑也是爱情和婚姻观念上的一次突破和革命,他们并不拒绝和排斥男女之情,而是不能容忍没有爱这个基础。

如果按照白鹿原上宗法文化的标准,白灵与鹿兆鹏的结合是完全不符合族规的。首先鹿兆鹏屋里是有媳妇的,即便再娶,也得有相应的程序;其次白灵在未经家长许可的情况下,私许有妇之夫也同样不合规矩,从性质上说,这二人的结合与黑娃和小娥的由偷情到结合是一回事,撇开当事人的主观状况不论,这中间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但就是这同样的事在不同的环境下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就似乎让人觉得不可等同而论。若要想得到宗法秩序的允许、想进祠堂得到认可,这种行为断然会被视为“忤逆”,而对立志要背叛旧的礼教秩序的人来说,则偏偏要如此体现自己对婚姻自由和两性幸福的追求和向往。

●鹿兆鹏与白灵在西安租住房子的房东魏老太太经历过的世事不同一般,别的不说,“我十六岁嫁人,到二十五岁跟现今这老头子成婚,九年嫁了七个男人,六个都是浮不住我成了阴司鬼”。又是一个“七”,又是一个能否被“浮住”,仅凭她告诉白灵的这一点,几乎跟白灵的爹——白嘉轩属于一个级别,而且作为女子,应当更显特别,只是她的故事在小说中并未充分展开,只是点到为止,但写她有能耐在敌人的眼皮底下保护白灵,想必也不算夸张。

注释:

[1]陈忠实:《寻找属于自己的句子》,上海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125页。

[2]同上。